5月20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双峰县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双峰县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启新征程。
5月20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双峰县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权实施办法》。
2025年3月,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双峰县开展乡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权专题调研,要求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就如何规范这项工作并进一步创新探索形成双峰经验。4月上旬,双峰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专门班子,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成效,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起草了办法初稿,在多次听取部分乡(镇)人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在征求乡镇人大和各委室意见后,吸纳合理化建议形成办法草案。5月6日,双峰县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决定提交第三十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双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平屏说,要调研总结前段部分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权取得的宝贵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双峰县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权实施办法,以此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规范乡(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来助推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基层人大力量。
3月27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双峰县调研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情况。
此次通过的办法共四章十七条,操作性强,都是干货。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准剑介绍,办法明确将经济、民生、财政预算等五类事项纳入法定范围,并允许乡镇结合实际细化;强调党的领导、依法行权、民生导向等五大原则,确保决策方向正确;构建“议题提出—调研论证—审议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闭环机制,明确党委前置审核、公众参与、跨乡(镇)协调等关键环节;建立季度视察、整改交办、结果公示等制度,确保决定决议执行到位。
办法既通天线又接地气,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省“三文三会”精神和基层人大工作紧密结合,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石平说,办法强化公众参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提升决策透明度;创新跨乡(镇)协作机制,对涉及多乡镇的事项,明确联合作出决议并报县级备案,破解区域协调难题;突出代表全过程参与,从议题提出、调研论证、审议与决策到执行与监督,明确代表全过程参与。
5月6日,双峰县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了《双峰县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权实施办法(草案)》。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石牛乡人大主席朱卫华说,近年来双峰乡(镇)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这项工作上有成绩有特色有亮点,但是乡镇人大在行使决定权时,还存在事项范围模糊、程序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待细化操作指引,办法正好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范,将使乡镇人大的决策更规范,为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提供清晰路径,减少随意性;让民意更畅通,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决策贴近群众需求;推动执行更高效,通过闭环监督机制,确保重大事项落地见效,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
编辑:陶昀璐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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