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日,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熊娅认真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摄影/刘青霞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近年来,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化解涉金融领域矛盾纠纷的方式。” 省人大代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熊娅告诉记者,她一直关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问题,为此做了很多调研。
以常德为例,2023年12月,在常德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牵头成立了“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机构——常德市金融业诉源治理工作站。工作站创新采用“调解+公证+执行”模式,组织金融机构和逾期借款人进行调解,达成借款展期协议,并对协议以公证方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如借款人未按约履行,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提高化解纠纷的实效。
“工作站成立一年以来,为法院分流金融类纠纷案1074件,常德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效初步显现。”熊娅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工作站接收银行、法院委托调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案件,调解成功1074件,调解成功并办理赋强公证的案件达977件(其中涉小微企业473件),化解不良贷款5.97亿元,协助银行首期收回贷款本息2050.6万元。
“采用‘调解+公证+执行’模式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有很多优势。”熊娅介绍,经赋强公证的案件,无需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进入执行,降低解纷成本,有利于节约司法诉讼资源。同时,金融机构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省了时间成本,有利于快速实现债权。此外,金融合同赋强公证属于公益性质,个案仅需1000元服务费,大大减轻了借款人的诉讼负担。“通过调解,金融机构降低了不良贷款率,借款人舒缓了对抗情绪,为其筹资还款争取了时间。各方共赢,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熊娅说。
为此,在今年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熊娅提交了《关于加强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的建议》,建议建立金融领域多元解纷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纠纷诉讼与调解、公证与执行的衔接协作;强化监管督导,优化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建设;金融机构完善配套机制,法院建立执行长效机制。通过构建全方位立体式银行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全省复制推广金融纠纷“调解+公证+执行”工作模式,拓展涉金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审:刘青霞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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