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代表建议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好“提督办”,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为广泛宣传高质量提出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典型事例,《人民之友》新媒体开辟“建议追踪”专栏,报道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参考。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健牵头领办B类件,组织召开B类件办理会议。
近年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按照“一届管总、逐年交账、持续跟踪、届内清零”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代表建议“集中交办、分类领办、会商联办”,特别是创造性地将B类件回炉再办,聚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建议办理质效,让代表履职更有获得感、成就感。
重办B类件,推动实际问题解决
按照代表法规定,建议应当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最迟不超过6个月办理答复代表。但由于一些建议比较复杂,难以在法定时间内完全办理到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将建议办理结果的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即办理完毕,B类即所提出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即不能办理。往年,B类件因为没有后续的监督,出现同一件建议连续几年办理下来,结果仍是B类的情况。为切实加强人大监督职能、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24年起,对上一年度的B类件进行集中交办,并明确要求与初次交办的代表建议一样办理、一样督办、一样答复、一样考核,倒逼承办单位责任真落实。
创新“会商联办”新模式,开展“二次测评”
在办理上下功夫,创新“会商联办”新模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领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负责人,与领办的市政府领导、主办单位负责人、建议领衔代表分领域对口集中会商、联合办理,推动第一批39件“疑难件”纳入重点攻坚清单,做到会面会见、商量商议、联合联动、办结办成“四个到位”:会面会见即按照办前见面形成共识、办中见面掌握进度、办后见面查漏补缺的“三见面”制度;商量商议即主办单位要牵头统一思想、摸清问题、找准原因、搞懂政策、分细任务;联合联动即各方面要形成“一盘棋”工作合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办结办成即要做到“事了心结”,要么“事情解决”,要么“心结解开”。
在考评上下功夫,创新“二次测评”新模式。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一次测评—“不满意”件限时重办—二次测评—纳入绩效考核”的工作流程,创新代表测评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次测评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针对第一次测评中的“不满意”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召开“不满意”件督办会,限时重新办理。第二次测评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直接与“不满意”件建议领衔代表联系,再次测评仍然为“不满意”的,经调查了解属实并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审定,将情况通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公室,每件扣0.5分(其中结果不满意0.25分,态度不满意0.25分),有效地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正兴参加“6·25为民服务日”建议会商联办活动。
让人大监督落在实处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得到了代表及群众的高度认可,得到10余个主流媒体推介,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络动态》典型案例。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重办B类件,创新“会商联办”的新模式,打破了以往监督工作存在的局限性,使人大常委会能够更深入、更有效地监督建议办理的全过程,确保承办单位真正承担起责任,促使建议办理工作遵循更加明确和严格的流程与标准,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也使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更加科学合理。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反映人民愿望和呼声的主要形式,也是代表依法履职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往年部分B类件办理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挫伤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主体地位,通过重办B类件,促使领导和部门更加重视、主动,程序更加规范、有序,协同更加有力、有效,充分尊重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参与的积极性、认可度不断提高。
着力体现民本情怀。不管是代表提出建议,还是部门办理建议,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一致的,都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既是政治责任、法定要求,又是民心工程、发展工程。比如重办关于尽快拉通雨母大道、建设雨母山环道公路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督办,并借旅发大会的契机,将项目手续办理齐全,昼夜施工,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方便,又为旅发大会顺利召开贡献了力量。
编辑:刘青霞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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