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会议决定任命刘中杰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刘中杰副市长为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刘中杰,1973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学硕士。

刘中杰曾任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指挥长、吐鲁番市委副书记,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等职。

12月23日,在衡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刘中杰等向宪法宣誓。
12月12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刘中杰拟进一步使用。
12月22日,衡阳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会议宣布:刘中杰任中共衡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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