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从中央到地方,从文件到实践,“讲绩效、重绩效”已成共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高频词和硬要求。然而,当我们深入审视部分项目和资金的运行实效时,却不免发现,一些地方的绩效管理仍陷于“文本繁荣”的困境。绩效目标洋洋洒洒,指标体系琳琅满目,总结报告天花乱坠,可一旦追问其与资金实效的关联,这些绩效更像是应付考核的“通行证”,而非指导实践的“导航图”。
更令人忧心的是“重分配、轻问效”的路径依赖。一些部门仍深陷旧思维,将主要精力倾注于“争项目、分蛋糕”,至于蛋糕烤得怎么样、味道如何,反倒成了次要问题。结果便是,财政资金在一些领域如“天女散花”,效益却“大打折扣”“难以言说”。
究其根源,在于绩效评价的“牙齿”还不够锋利。当前,“评价好未必加分,评价差未必挨打”的“软约束”现象依然存在。当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干部考核若即若离,绩效管理的权威便如同无根之木。没有严格的问责闭环,再响亮的“楼梯声”也终将沦为一阵热闹过后的一地鸡毛。
破解这一困局,亟需让绩效管理从“文件柜”走向“手术台”。
对政府执行层面而言,必须完成从“要我有绩效”到“我要有绩效”的深刻转变。这需要构建起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在预算编制端,绩效目标不是“写出来”的文字,而应是“算出来”的细账,是必须兑现的“军令状”;在预算执行中,绩效监控不是“走过场”的程序,而应是随时校准方向的“导航仪”,对偏离目标的支出及时亮起“红灯”;在项目完成后,绩效评价更不是“盖棺定论”的句号,而必须是启动“优奖劣惩”机制的开关,真正与来年预算、政策存续、官员考评硬挂钩。
而从人大监督视角出发,则要善于打好“组合拳”,让绩效监督长出“铁齿铜牙”。人大监督不能止步于程序性的“听报告、审数字”,而应实质性的“问成效、追责任”。
事前,要练就“火眼金睛”。审查预算时,敢于对那些目标模糊、指向不清的“糊涂账”发问,对那些滥竽充数的“花瓶项目”说不,从源头上把好绩效关。
事中,要装上“跟踪雷达”。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大项目的绩效运行实行动态追踪,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政府动态纠偏,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事后,要高举“问责利剑”。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监督的硬依据。对整改不力、绩效低下的,要强化预算监督刚性,敢于亮剑,善于运用专题询问、质询乃至特定问题调查,甚至撤职等监督方式,跟踪问效,真正让“无效必问责”成为悬在每一个资金使用单位头上的利剑。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已步入深水区,我们需要的不是热闹的“楼梯声响”,而是实实在在的“登场亮相”。唯有政府刀刃向内、压实责任,人大敢于亮剑、强化监督,方能共同推动绩效管理从“纸上蓝图”变为“地上实景”,让宝贵的财政资金真正花出效益、造福于民。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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