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陈瑗、孙洁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管宇琦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李岸枫为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免去屈国华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孙元清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邓国红、李娟、谷婧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庆伟的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3月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任前公示。
“任命4人、免职6人。”3月24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就本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作了说明:按照法官法等规定,提请任命陈瑗、孙洁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管宇琦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李岸枫为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4名拟任职人员已按规定进行了任前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接到违纪违法问题反映。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汪志勇、邝书先、王宇清、姚红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刘专、张霞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健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陈代明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傅晓燕、郑雪梅、李青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许伟旗、常青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黄保利的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重武、庞卉的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月2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任前公示。
“任命7人、免职9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就本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作了说明:根据检察官法等规定提请任命汪志勇等7人的职务,已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接到违法违纪问题反映。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