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湖南报道>省人大要闻
省人大要闻

看紧“红头文件”,湖南省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出炉”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美华  时间: 2025-03-26   上传:杨柳

图片

3月24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摄影/袁超岚

作为审查纠错“红头文件”、保护公民法人权利的一把监督利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越来越受到关注。3月24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收到报备规范性文件65件,收到公民和组织提出审查建议16件,推动纠正或处理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3件。

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如何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努力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了备案审查条例,完善了审查内容,健全了审查方式,优化了审查程序,增强了纠错刚性,为我省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市州人大常委会、市州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 65 件,收到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6 件,涉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内容。经过认真审查,共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3 件。针对某规章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问题,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耐心细致做好沟通,旗帜鲜明指出问题,积极推动有关问题处理到位。针对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不规范、超过有效期仍在使用的问题,经反复沟通,督促整改,目前文件制定机关正在着手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并计划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某司法规范性文件随意变更名称且未报备的问题,当面沟通指出文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文件制定机关及时进行了补充报备。

对公民和组织提交的审查建议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移送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及时组织研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相关问题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

及时清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上位法立改废之后,如何防止地方性法规同上位法相冲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每两个月一次,对照国家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常态化清理。2024 年共组织对涉及相关上位法的 48 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提出废止 1件、修改 15 件的清理意见,推动相关法规及时得到修改或者废止。

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法规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涉企法规和决议决定 192 件;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集中清理,清理出19 件市州地方性法规、1 件自治条例、2 件单行条例存在相关情形,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对现行有效的 103 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中278 条罚没条款进行清理,提请常委会及时对相关法规进行打包修改和废止,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

积极推进备案审查乡镇试点

作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乡镇和街道直接承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并且越是基层的文件,规定越具体,适用越频繁,影响也越直接。如何将乡镇、街道“红头文件”纳入人大监督范围?

2024 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郴州市开展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到去年底,除资兴市外,试点工作在10 个区县 126 个乡镇、20 个街道全面铺开,共对 2019年以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发的 20911 件文件进行了清理,确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145 件,通过集中备案,县乡两级人大同步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44 件,目前所有问题文件已得到修改或者废止,有效提升了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推动形成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制度成果。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