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项意义深远的决议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与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同步诞生。为切实守护共有的“母亲河”(贵州境内称㵲阳河、湖南境内称㵲水河)生态安全,两县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㵲阳河玉屏段—㵲水河新晃段水质安全协同保护的决议,以法治力量共筑湘黔边界生态屏障。
3月17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世新率队赴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考察交流座谈会,与会同志聚焦湘黔边界人大工作协作、基层人大工作探索创新等重点内容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凝聚力量、形成共识。两县人大常委会前期开展了扎实细致的筹备工作,足迹遍及县直部门、沿岸乡镇直至村组社区。42场座谈会的热烈讨论,13000余份调查问卷汇集成磅礴民意——加强“母亲河”协同保护刻不容缓,是民心所盼、发展所需。
决议内容系统全面,聚焦流域保护的关键环节,明确了人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出台了“园区监管”“协同巡查”等十一项具体举措,形成多维度保护合力。此次决议的出台,标志着㵲水河流域保护从分头治理正式迈入深度协同、法治保障的新阶段,为守护一江清水、保障生态安全、促进湘黔边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坚实的制度力量。一湾碧水连湘黔,共护母亲河的新篇章已然开启。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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