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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依法激活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卢鸿福  时间: 2025-06-25   上传:杨柳

不久前,到乡镇调研“三会三文”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在询问主席团工作开展得如何时,一名人大主席回答,只是在每年人大会议前开主席团会议,其他主席团活动还没有进行。尽管这种情况,或许属于个例,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不规范、不常态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召开会议时设立主席团,此前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此后,一些地方就探索设立常务主席。随着常设性质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和运行,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995年修改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2015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增加规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行使的职权,包括安排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尽管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常设机关,也不享有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作为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决议决定和选举任免权力,但现行法律却赋予闭会期间常设机构的部分职责,一些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进行明确规范,如《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14项工作职责。

从现实情况来看,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仍未得到广泛认知,也没有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据调查,主席团会议召开不规范、不完善,没有真正认识到一季一次主席团会议的制度意义,认为主席团没有法定职权,只有职责义务,主席团会议解决不了具体问题、没有多大意义;议事规则不明确,主席团工作随意性大,没有年度工作计划,议事缺乏章法,工作缺少激情;业务知识不熟悉,主席团工作如何开展、什么议题、解决什么问题,心中无底,目标不明;程序性的议题多,大多止于会前准备、精神传达、业务学习等方面,而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活动少,等等。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是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没有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担当作为、积极有为,乡镇人大职能作用发挥就是一句空话。

因此,要深刻认识乡镇主席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全省基层人大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湖南省委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健全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议事规则,提升会议质量”“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机制”的要求,把推深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强化措施,激发主席团工作新动能,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主席团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职能职责,出台主席团议事规则,规范代表参与、议题选择、审议程序、列席人员及推动议题落实的方式、机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完善主席团会议审议意见交办机制,对所审议事项形成的建议意见,及时向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并督促建议意见办理,不断提高主席团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

推进工作常态化。乡镇人大干部要做到思想认识归位、职能职责归位和工作精力归位,聚焦主责主业,紧扣职能职责,守正创新,积极作为,组织代表听取乡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推深做实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树牢“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基本盘”理念,依靠代表开展主席团工作,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推深做实“两个联系”和民生实事票决制,提升代表联络站“建管用融”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熟悉把握乡镇人大工作的规律,积极探索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主席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作者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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