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组成员及人大代表在崀山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
近年来,新宁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法治监督职能,以法律“刚性”护航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近日,新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在崀山镇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系列活动,以人大监督的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从源头上筑牢生态文明屏障。
在国家公园科普馆,代表们详细了解了县域珍稀动植物保护现状。在朱鹮驯化基地,了解了朱鹮种群繁育情况,对基地科学驯化、野化放归的做法给予肯定。在崀山生活污水处理厂,代表们实地检查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达标情况,并详细核查台账记录。据了解,该处理厂于2022年9月投产以来,一直保持平稳运行。针对进水量少、进水浓度低的问题,新宁县有关部门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准备进一步完善管网建设。
在崀山镇代表联络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诉讼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以案释法强化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座谈会上,市县人大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与群众代表围绕“法治护绿”主题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在何家湾码头巡河过程中,针对发现的河岸有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联动,确保水清、岸绿、景美常态化。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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