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全县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依法依规按程序形成《关于加强农村公路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并在近日召开的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和表决通过。
该决议共八个部分,分别从组织领导、宣传造势、部门协作、源头治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农村公路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予以明确。决议的出台,回应了群众的呼声,表达了县党委、县政府治理农村公路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填补了农村公路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空白,为农村公路治“超”提供了工作依据。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扫描关注人民之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