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时的工作照。
回忆起来,我在职的40多年里,特别是当衡南县、衡阳市人大代表时,做了一些有意义的事。其中,最使我难忘的一件事,是我为一个无助的农民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此事已经过去26年了,却使我难以忘怀,不时在脑海中浮现。
那是1998年深秋的一天,一个手提铜锣、干巴瘦小、身穿白布衣服、前后写有醒目“冤”字的农民,来到我的办公室,一进门便双膝跪在我的面前。我感到十分惊讶,迅速将他从地上扶起,“你不要这样,有事好好说。”我握着他冰凉颤动的手说。
他深陷的眼睛饱含泪花望着我。我一边给他倒水,一边叫他坐,跟他说:“人大是为老百姓说话的,你有什么冤情可以说出来,我们会给你作主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法院的一份判决书递给我,哭诉着他的遭遇。
“我姓何,是衡南县铁市乡茂组组长,家庭经济困难,老婆又生病,本来我不想当组长,是组里的群众硬是选上了我,我不得不挑起这副担子。我想,既然当了组长,就要做到打铁既要本身硬,还要事事都坚持原则。这次我就是吃了坚持原则的亏,使我受了不白的冤枉。”
他止不住眼眶里滚动着委屈的泪水,接着说:“那天晚上,我们组里开会,各户都来了人,讨论组里财务制度方面的事。有违背制度的一定按制度处罚,当时就有一个人反对。他姓刘,因个头高大,比较胖,大家叫他刘胖子。他仗着兄弟多,还有一个弟弟在县机关工作,横蛮霸道。这次按制度规定,他应受处罚,可他不但不接受处罚,还口出狂言,说哪个敢罚我,我就揍死他!我讲,制度是大家定的,既然大家通过了,同意了,大家就要遵守执行,我话还没讲完,他就挥着拳头朝我打来,好汉不吃眼前亏,我马上起身快速地朝会场外逃走,他继续追赶着我,没追多远,由于天黑,他脚踢到石头拌倒,把左眼角摔伤流血了,他更加气急败坏地追着我,要打我,后被在场的村民拉住制止。”
“那几天,我怕打,在亲戚家躲了几天,我以为过了一段时间缓和了,应该没事了。可是过了没多久,法院给我传票,说刘胖子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我出庭应诉。”
“我顿时觉得又气愤又好笑,这不是颠倒黑白吗?我想,法庭应该是公平的,参会的村民都安慰我说,我们都为你作证,不怕他的诬告。不久开庭了,刘胖子尽说假话,说我打他,把他打成轻伤,要求赔偿医药费并追究刑事责任。我实事求是地把当时的情况陈述了一遍,并恳请法官依法公正判决。”
“又过了一段时间,判决书下来了,我接到判决书,打开一看,判决结果是:刘胖子的轻伤是我打的,考虑到我是农民,且爱人有病,家庭经济困难,故判定刑事转民事赔偿刘胖子的医药费35800元。”
“我看后如五雷轰顶,觉得法院的判决太不公正了,组里的群众也为我抱不平。后来,我多次找办案人员说理,要求改判,都如石沉大海。办案人员还说,考虑到你是农民,家庭又非常困难,人又老实厚道,要不然要判刑坐牢的。我老婆气得病情更加严重,在家哀声叹气,埋怨我不该当这个组长。我走投无路,听说人大是为老百姓说话的,所以,今天我就来了,请人大为我伸冤!”
我看到何组长可怜的神情,渴望帮助的诉说,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心酸和同情,就对他说:“你放心,案件如果有错,必须依法纠正,还你一个清白。如果判对了,你就应该服判,我去了解一下情况再回复你。”
那时,我是衡南县人大代表,对群众的强烈诉求可以对办案法官进行询问和督促。
我找到此案的办案人员,询问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办案法官说是采信两人的举证。
“你去实地调查没有?”我问道。
“没有。”办案法官回答。
我听后大惑不解,心想,怎么能这样呢!
我对他说:“采信两个当事人的举证,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的真实性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可以不再去调查取证而采信,但那要在两个当事人的举证都一致、都认可的情况下,才可免去调查而认证;而这个案件原告的举证,被告认为是黑白颠倒,嫁祸于人,你怎么能不做调查就这样判决呢?!一定要到现场实地调查,这个不难,组里开会在场的群众不少,走访群众就可以弄清事情真相。”
我接着严肃地指出:“千万不要人为地制造冤假错案,如果案件判错了,不仅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引起群众不信任法律,也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你是要负责任的!”
法律规定,如果是法官故意行为或者枉法裁判,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法官听了我的意见后,第二天就去现场,走访调查当时在场群众,查看原告追打被告自己摔倒受伤的地方。
不久,何组长穿着整洁的衣服、面带笑容、手里提个包裹,健步来到了我的办公室。
他紧握着我的手笑着说:“非常感谢人大为我伸了冤,办案法官到村里调查取证,现已改判。原判决说是我把原告打成轻伤,判我赔偿医药费3万多元是错误的,原告的轻伤是他自己追我时摔伤所致,与我无关。”
随后,他将改判后的判决书递给我看,并将一条香烟塞进我的办公桌抽屉,说是表示一点心意。
我一边将香烟退了回去,一边对他说:“何组长,你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冤案得到了纠正。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无需感谢。你要感谢的是法律的威严,法院的公平正义及群众实事求是地提供证据,你要继续做好工作来感谢大家的支持!”
何组长高兴地连连点头,连说:“感谢,感谢,感谢!一定,一定,一定!”
最后我和他握手道别,目送他的身影渐渐远去……
(作者系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原联工委主任,现任衡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党支部书记)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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