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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全国人大和湖南省人大成立70周年报道

我所亲历的特定问题调查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贺德文  时间: 2024-09-13   上传:杨柳

每每谈起人大见闻,论及监督实事,往事总会令人思绪萦绕,虽远犹近,如影在前,历历在目。

86户果农讨到了“说法”

拾起记忆的碎片,回到我刚参加工作的1996年的溆浦县政府法制办。10月下旬,主任找我谈话,说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要我代表县政府法制办参加。在第二天的工作组第一次碰头会上,我了解了事情原委,北斗溪乡千亩脐橙基地的农户经过3年多的精心培育,却发现引进的9万多株脐橙苗木的纯度与要求相差很远,造成86户承包户损失巨大,300余名果农反复到县乡两级上访,造成不好的影响。

溆浦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两丫坪代表团提出议案,直陈千亩脐橙基地的有关问题,强烈要求县人大依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开会研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但是有关部门未能给出满意的答复。为查清人大代表所反映的严重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依法决定成立“北斗溪乡千亩脐橙基地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下设该特定问题专案工作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抽调人员和县人大代表组成。专案工作组负责人说,县人大常委会当晚立即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全县公布该决定,社会反响强烈、震慑效果明显,涉及的相关人员连夜退还巧立名目向基地收取的不正当费用。

专案工作组在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统筹安排下,紧张有序地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之前,为弄清假苗木到底“假”到什么程度,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要求县人民政府委托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论证明代表议案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和严重性。面对老百姓的殷切期盼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信任重托,专案工作组倍感责任重大,压力巨大。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进驻脐橙基地对所有账目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后,又围绕假苗木的来源,马不停蹄地先后赴省园艺研究所、长沙黎托乡等地,调查苗木供应协议单位、有关经办人和育苗专业户。面对调查人员,他们躲而远之、避而不见,调查工作一度陷入被动,进退两难。知悉工作困难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争取省人大农业委的支持,省人大农业委有关领导在听取专案工作组的专题汇报后,充分肯定特定问题调查的监督方式,并给予全力支持,进行协调调度,要求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务必做好思想工作,增强法治观念,配合依法调查。于是,调查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假苗木问题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经过一个多月的了解情况,查找资料,核实问题,理清责任,形成《北斗溪乡千亩脐橙基地特定问题的调查报告》。

后来,调查报告作为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审议的主要依据,成为果农依法维权的关键证据,有效解决他们民事起诉取证难、举证难的重大难题。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一起横跨数年的特大假苗木坑农事件得到有效化解,违规收费被及时追回,86户果农依法起诉挽回部分损失,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受到责任追究,议案办理有了明确结果,老百姓诉求得到明确“说法”,代表认同,群众认可。

当时的县人大代表、专案工作组组员刘岗现在回忆起来,仍然能够将成就感和认同感拉满:“我当选过几届人大代表,参与过许多人大工作,这次依法依职能监督,选准民生大事难事,聚焦看得见摸得着的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很满意。”

“这次监督是在果农欲诉无门的情况下,根据人大代表的反复呼吁,由主任会议依法提出议案启动的,其最大的特点和优势就是直接。监督触角直接延伸至农村最基层,监督过程直接面对农业问题的难点痛点,监督结果直接影响到农民群众和各方当事人,而且不同于常规监督的文对文模式,监督效果能够最直接惠及普通百姓,老百姓对人大监督的感受也最直接。”县人大常委会原主持该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刘正华,在退休十余年后谈及此事仍然记忆犹新,如数家珍。他对我说:“我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近三十年,从小干部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最后在常委会副主任的位置退休,我深刻地感受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还是要体现在重要矛盾问题和重大事件上。这次监督的实效,在于高度重视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于正确运用特定问题调查这一法定监督方式,在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提供的坚强法制保障。”

呼之欲出的特定问题调查,护住了香洲桥

后来,我又有幸进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从事地方立法工作。也是刚调入人大机关的2017年,时任市长拟对城区香洲桥实施整体改造,确定由城市次干道桥梁改建为人行景观桥。在项目研究论证的过程中,大部分职能部门都有不同意见,有的主管部门甚至明确表示反对。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工程设计方案的公开公示和各种意见的交流碰撞,市民群众的情绪也被调动起来,此事一度成为网民关注的热点。反对的声音基本上是呈一边倒倾向,普遍认为湖天片区连同香洲路是城区密度最高的区域之一,规划设计原本就落后,香洲桥是湖天片区重要的道路交通桥梁,对于缓解区域交通压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香洲桥改为只走人不走车形成断头路,不利于交通循环,肯定会加大湖天片区交通压力,造成更大拥堵,严重影响市民的工作和生活。然而,任性市长却罔顾民意,固执己见,执意推进,爆破日期已定,施工准备就绪。一时间,各自媒体、新媒体骂声一片,舆情汹涌,群情激愤,民间“护桥行动”更在悄悄酝酿之中。一座仅330米长的桥梁却牵动着一座城,影响着一城人,整个城市都能感受到一种十分压抑的气氛。

在这民意如潮、矛盾胶着的关键时刻,民情怎么看、民意怎么办?人大能不能、监督行不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民到市人大常委会密集反映关于城区香洲桥改造方案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市政府提出香洲桥改造的理由是危桥改造,还有检测报告,但是这座桥建造才20余年,其间又经历过两次大的维修加固,到底是不是构成危桥,有必要依法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清楚。”“科学决策就是一定要充分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决不能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及时依法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监督,这既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有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明确的监督意见,掷地有声,切中要害。

6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关于怀化市香洲桥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高度关注反映的现香洲桥疑似“危桥”的情况,提出相关质疑,并且及时复函市发改委,充分肯定其对项目可研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严格依法按程序审批、政府决策前应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属危桥将依法进行特定问题调查,调查期间要保持桥梁原状”的具体意见。事已至此,意见及时转达后,面对来自人大的坚定声音,时任市长也不得不依法决策,知难而退,及时止停。在后来的一次会议上这位市长心不甘情不愿地丢下一句话:“这个事还没有完”。然而,后来事己完了,他自己出事了。

前后二十年,先后两件事,同一监督方式,两次不同运用,效果殊途同归,化解了重大社会矛盾,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彰显了人大担当。也正源于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丰满有度,人大监督也更鲜活可感。

(作者系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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