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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大:突出“三个监督” 当好资产管家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李尧芝  时间: 2024-06-14   上传: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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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人民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对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实施监督,是人大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职权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工作之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4月上旬至5月中旬,湘乡市人大财经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部分乡镇、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到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单位开展座谈,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以“三个监督”为抓手,当好资产管家。这是进一步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又一个生动体现。

突出超前性监督强基础

建立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湘乡市实际,从2019年起,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制度,明确界定了国有资产范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及方式,建立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市人大财经委的有关文件资料交流机制;市人大财经委与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系制度,同时,在市人大常委会内部建立了财经委与法制委、城环委、社会建设委等委室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了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格局。

摸清资产家底。摸清楚国有资产家底是人大行使国有资产监督权的重要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国有资产认真核查盘点,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及时掌握各项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变动等情况,为市人大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权夯实基础。

强化信息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强化对国有资产监督的有效手段。2019年起,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等事项审批工作实行联网运行,极大地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人民政府逐步将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数据纳入信息联网系统,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数据与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互联共享,便于实时监督国有资产动态、流向。

突出全面性监督明重点

延伸监督广度。在监督方式上,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综合或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实时监督,努力做到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全过程、全方位。自2019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一项专项报告。202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历次人大常委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城乡集团、市机关事务中心等4家综合管理部门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明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适时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拓展监督深度。将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相结合,结合预决算审查监督情况,对相应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推动科学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严格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将国有资产监督与地方政府出资的重点项目、重大政策实施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对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对这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通过延伸监督外延和内涵,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动态监督。

保持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联动监督,加大与市监委、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借助职能部门的力量,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国资办(财政)、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等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加强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建立健全审议和公开接受社会意见处理督办机制,对社会反映的涉及国有资产问题,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使人大监督的法律性与职能部门监督的专业性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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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在市人民法院调查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立案审查、法庭审理等情况。

突出规范性监督提质效

开展专题调研。国有资产是否发挥效益是人大监督重要目的。市人大常委会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夯实人大履职基本功,每年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抓实问题整改。为盘活用好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市人大常委会以强化审计监督为抓手,把审计监督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前置程序,每年年中、年末,市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听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和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监督,突出做好人大监督“后半篇文章”,有效避免“一审了之、一督了之”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往来款项清理不彻底、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将整改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为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健全监督机制。为推动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责任意识,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防止国有资产在运营过程中动态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建立了国有资产信息动态更新制度、市级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国有资产绩效考核机制,监督市人民政府严格审核审批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对国有资产重大投资项目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和考核,使国有资产收益在完善基础设施、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引领支撑作用。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依法监督,守正创新、积极探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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