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表决,免去段志凌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李丽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徐百坚辞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月26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命段志凌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任命段志凌副检察长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4月2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李丽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任命李丽副检察长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免去段志凌、李丽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据3月20日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段志凌出生于1971年12月,法律硕士,曾担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丽出生于1975年9月,法学硕士,曾担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处长。
因工作需要,徐百坚向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申请辞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4月26日决定:接受徐百坚辞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徐百坚出生于1966年8月,目前担任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批准辞职名单
(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段志凌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丽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徐百坚辞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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