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件代表建议,从提出到问题解决,整个过程起始于人民意愿的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的有效实现,生动体现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真实、管用。近年来,新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代表建议“内容提质、办理增效、督办有力”做文章,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新化样板。
围绕代表建议内容提质,发展“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代表建议是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建议要办得好,首先要提得好。
强化代表培训提素质。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县人大代表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及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内容作为代表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重要活动,为代表提出紧扣发展大局、切合民心民意的建议开拓思路。
引导代表调研摸实情。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城乡环境整治、教育医疗等热点难点问题,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真正摸清实情,为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打下坚实基础。新化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133件建议。新化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116件建议,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财政经济等方方面面。
推进“双联”集民智。近年来,新化县健全完善了党委、人大、“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持续深化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抓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规范运营,将每月10日定为代表进站联系群众的接待日,2022年以来,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工作890次,收集意见建议660条。
围绕代表建议办理增效,发展“最真实”的人民民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2023年3月28日,新化县召开高规格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县人大常委会对9件代表重点建议向县政府进行交办,分别由县长、副县长领办。近年来,新化县形成了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主管、分管副县长协管、政府办归口管理的领导机制和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办理方式。新化县全面推行开门办理制度,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制,即办前沟通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办中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办后沟通检验是否真正问题解决,对代表不满意的地方及时推动整改,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参与度。
着重解决落实,注重办理实效。新化县在办理工作中力求做到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好;对代表建议中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千方百计立即动手落实好;一时不能解决,需要分期分批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安排好;对于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诚心诚意地向代表解释答复好。尤其是对涉及几个部门、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政策性强、事关全局,或代表多年反映的“老大难”建议等,搞好统筹协调,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促使相关建议得到有效解决。
围绕代表建议督办有力,发展“最管用”的人民民主
始终突出督办重点。新化县人大常委会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民生实事问题着手,确定将打通新化城区范围“断头路”、建设桑梓镇沿资江环库公路、提质改造狮子山公园、治理校园周边“三无产品”、加快二水厂新水源并网进度、加快推进黄精小镇建设等9件建议作为今年重点建议,要求县政府和承办单位高度重视、重点研究、优质高效办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完善跟踪督办机制。为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新化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重点建议督办机制,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专题督办,实行每月一督查,定期跟踪办理情况,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确保办理高质量。每年年底,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办理不力的单位开展专题询问,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坚持办理结果公开。各承办单位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归口管理的“三级负责制”,“一把手”对建议所提问题亲自研究,办理过程亲自部署,办理时效亲自督办,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确保建议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落实。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将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到办结率100%、面商率100%、满意或基本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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