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方略,法治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实现共同富裕是“国之大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历代先贤和劳动群众的不懈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方略,法治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共同富裕是一个全新的时代课题,喜迎党的二十大,我们必须答好这个时代课题。
坚持党对共同富裕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探本究源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深刻阐明了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鲜明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清醒地认识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也是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埋头苦干、持之以恒,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深入掌握了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代表我们党对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所作的深刻阐述。其丰富含义包括: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一部分人的富裕,更不是平均数的富裕,而是人民群众在共同创造中走向富裕生活的一个也不能少的所有人的富裕;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是大家同等富裕同步富裕,不是大家一夜暴富,而是一个有先有后、有快有慢逐步实现的过程;共同富裕不是单方面物质生活的富裕,而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仅“富口袋”,而且“富脑袋”,只有物质上的共同富裕没有精神上的共同富裕是不可持续的,是缺乏正确价值观引领的,是没有前进的动力和方向的;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鼓励勤劳守法致富,鼓励创业创新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致富。
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法治不仅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而且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因此,必须以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法治的视角看待、思考和推动共同富裕。改革开放40多年迅猛发展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项工作均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实现共同富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工作,都与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都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加以规范和保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要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要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环境。”我国应当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把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全方位纳入法治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实践证明,共同富裕需要法治的助力和保障,同时,共同富裕也推动着法治的发展和变革。
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良法前提
为保障党中央关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重大决策的有效实施,我国应加快构建和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的法律体系。我国促进共同富裕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些重要的法律尚未制定公布,主要包括:缺乏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法,初次分配立法存在一些空白、现行规定不够全面明确;再分配立法工作推进缓慢,房地产税立法、遗产税立法等重要法律未能如期出台;三次分配立法存在不足,现行慈善立法不够完善,致使社会成员捐款意愿不高;等等。为了切实加强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实现人民共同富裕,首先,要抓紧制定共同富裕促进法。作为促进共同富裕领域的基本法,该法兼具民法、经济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和社会法的功能,主要内容有总则、分则和附则,具体包括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激励机制等。其次,要优化推进共同富裕领域的专项法。共同富裕领域的专项法涵盖了初次分配立法、再分配立法和三次分配立法。制定和完善促进共同富裕领域的基本法和专项法的重大意义在于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法和专项法相协调的促进共同富裕的法律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初次分配的法律法规。包括制定最低工资法,完善户籍法律制度、就业法律制度、劳动报酬法律制度;完善反垄断法,助推共同富裕与公平竞争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完善保障财产性收入的法律制度,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鼓励企业员工持股等。二是建立健全有关再分配的法律法规。包括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构建科学的房地产税法律制度;加快制定遗产税法;完善消费税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为实现社会保障覆盖全民提供资金支持;通过立法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推动医疗保障法等专项立法,实现社会保障的制度化、体系化、法治化运行。完善转移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定转移支付条例,条件成熟时将其上升为法律;抓紧制定生态补偿法,使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经济利益的群体得到经济补偿。三是建立健全有关三次分配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慈善法等与三次分配相关的法律。第三次分配的核心是公益、慈善和责任心。
高效的法律实施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完善共同富裕的法律体系(静止的相对静态的制度体系)和法治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体系组成的纵向的动态的运转体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依托,但还必须强化相关法律的实施与监督,提高共同富裕立法的实效性。更重要的是,要将共同富裕的核心价值观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法治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从根本上提高法治的品质素养和美德,从而促进我国法治高质量发展,确保法治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开辟中国法治现代化新境界。
法治的权威在于实施,法治的生命也在于实施。强化宪法和法治实施,是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有力保障。从宏观角度看,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共同富裕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要切实贯彻落实从顶层制度上设计的“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这是新时代新起点上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施工图、路线图,是实现共同富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化的全面保障。从中观角度看,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切实把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法治实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作者分别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原主任、教授,2020级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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