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初任履职培训班。培训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刘静主持,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潘世新讲话。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等240余人参加培训。

10月19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新一届人大代表初任履职培训班。
此次培训是新一届县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集中学习,旨在帮助人大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明晰职责使命、掌握履职方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兴山以《立足新时代 担当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为题,用3个小时为代表作专题辅导。他从“明初心、定方位,学制度、熟规矩,强本领、善作为,守底线、树形象”四个方面阐释新时代人大代表“四重身份”“三个特点”“五大员”职责,解读新修改的代表法的“十个重要变化”,并围绕调查研究、建议撰写、依法监督、联系群众、作风纪律等实操内容,讲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干什么、怎么干”。辅导既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路,又有代表法条文支撑,还有基层履职案例和方法工具,针对性、指导性、实操性强。培训中,刘兴山还结合代表法重点讲明“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闭会期间积极参加活动”等硬要求,以及“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得干预具体执法司法案件、插手招标投标”等红线底线,引导代表防住“履职空白型、敷衍应付型、脱离群众型、违规失范型”四类偏差。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刘兴山作专题辅导。
参训代表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干货满满、解渴管用,进一步弄清了“代表怎么当、履职怎么干、底线怎么守”。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发声、依法监督、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围绕“开放赋能、产业兴县、和美侗乡”发展思路和“开放新晃、活力新晃、幸福新晃”建设目标,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行法定之权,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新晃基层一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实效。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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