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决定》《衡阳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4月28日,长沙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决定》。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该决定。
决定对两部地方性法规作出了系统性修改,围绕城市管理条例统一规范了行政主体称谓,调整优化了管理体制、建筑垃圾监管、行政执法等内容;针对建筑垃圾清运乱象,新修改的城市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实行联单管理;要求施工周期超一年或处置量较大的工(场)地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强化源头管控;新增第四十五条内容“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法律法规规定由其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修改后的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强化了规划建设和运营安全保障,完善了低空飞行物管控及特殊群体乘车规则,调整了安全保护区作业管理机制等,进一步提升了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学龄前儿童、不能辨认或不能自控的精神疾病患者及智力障碍者需在陪护下乘车;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运营单位不得擅自调价、变相涨价。新增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机制,督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新修改的条例细化了在不影响秩序的前提下临时设摊经营区域与时段的规定。

随着衡阳市犬只保有量逐年攀升,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以及犬只伤人事件、犬只留检场所少、职责体系欠完善、管理范围欠明晰等情况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明显,为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衡阳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若干规定不设章节,共13条。重点聚焦管理范围模糊、管理部门职责不明晰;犬只免疫率、登记率不高;养犬行为不文明、不规范;犬只留检场所缺失等问题予以明确。若干规定实行分区管理,明确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其余为一般管理区,针对不同区域制定差异化管理标准。若干规定明确政府统筹,公安机关主管,多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养犬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违法养犬集中整治行动,破解“谁来管、怎么管”的难题。若干规定要求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只。对居民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条件、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行为规范、养犬人处罚行为进行明确。携犬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总长不超过两米的束犬绳(链)牵领犬只,大型犬要佩戴嘴套,所携犬只在户外便溺后,应当即时清理粪便,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遗弃、虐待犬只。养犬人一年内因违法养犬被处罚三次以上的,将被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且两年内不予办理。

舜帝陵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根脉。随着文旅产业繁荣发展,舜帝陵及周边面临自然侵蚀、人为破坏等挑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守护千年文化遗产筑牢了法治屏障。
规定共十七条,不设章节。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保护对象、日常管护、应急预案、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管理、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传承等内容。规定明确了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将陵体、碑刻、关联文物及标志性建筑、古树名木、舜帝祭典等全部纳入保护范畴,让文化遗产保护更全面。规定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协同保护体系。在保护范围内明确9类禁止行为,包括违规建设、开山采石、在文物上刻划涂写、损坏古树名木、燃放孔明灯等,同时对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活动严格规范,从源头杜绝破坏行为。规定鼓励对舜文化历史价值的挖掘、研究和推广,推动舜文化创造性转化,支持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活动传承和弘扬舜文化,按规定举行公祭舜帝大典,鼓励民间祭舜活动,鼓励社会捐赠、志愿服务,推动舜文化融入大众生活,让文物保护成为全民行动。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自批准实施以来对保障城步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首次修正距今已有18年。随着时间推移,自治条例的部分规定与党的民族政策和上位法不尽一致,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重新修改很有必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修订后的自治条例。自治条例由原52条优化为47条,紧扣民生热点精准修订,惠及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
自治条例聚焦教育医疗提质。自治条例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与城乡一体化,将苗族山歌、舞蹈等民族文化融入校本课程;提高教师待遇,鼓励教师扎根边远地区。医疗方面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苗医药研发、产业发展与人才执业,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守护群众健康。自治条例注重生态与发展协同并进。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发展森林康养、生态观光;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夯实乡村振兴根基。自治条例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和考核问责制度。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自治条例新增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等内容。明确每年公历十月二十六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每年农历六月初六为“湖南(南山)六月六山歌节”。
二审:蒋海洋 三审:王美华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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