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来,全国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实践中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人民之友新媒体编发这些经验做法,供参考。

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视频会议形式,联合召开《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规定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不仅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的最新成果,也是全国政务服务领域的首创。至此,以“全本协同”形式出台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已达7部。
清单管理实现标准统一。规定确立“清单管理”的核心原则。规定第四条将长三角“一网通办”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统一清单,由“三省一市”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覆盖企业从准入到退出、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通过清单化管理,明确每一项服务的名称、方式、责任部门,最终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长三角不同省市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四统一”,从根本上解决因地区标准差异带来的办事难题,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跨省办事体验。
“三办”模式推动服务升级。为提升服务效能,规定第六条创新性地提出“接续办、集成办、免申办”三种服务模式:“接续办”,即对户籍迁移、社保转移等需多地协同的事项,实行“一地申请、多地协同”办理。“集成办”,即对涉及多部门的跨省办理事项,推动“一次申请、高效集成办理”,变“多地多窗”为“一地一窗”。“免申办”,即依托线上平台建设专属服务空间,对符合条件的惠企利民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同时,规定第五条明确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支持通过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音视频交互与屏幕共享等技术,提供异地帮办、远程办理服务,实质性延伸政务服务触达半径。
数据互通赋能“一网通办”。数据互通是“一网通办”的基石。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对数据共享与电子材料互认作出专门规定。“三省一市”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完善区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更为关键的是,将依法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长三角区域的跨省互认与广泛应用,减少纸质材料提交。在促进数据高效流动的同时,规定同样强调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保障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实现效率与安全的平衡。
“三级协同”保障法规落地。为确保协同落地,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等条款明确在长三角区域合作“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机制下的责任分工。“三省一市”人民政府负责重大事项统筹协调;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计划、开展联合培训;各级政府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此外,通过整合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12345热线等渠道,建立意见收集处理与效能监测机制,从而形成“部署—执行—反馈—优化”的闭环管理体系,保障法规执行效果。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区域协同立法的一次重要突破,是“法治引领改革、制度赋能发展”的生动实践。随着其正式生效,长三角“一网通办”将步入更加规范、高效、安全的发展新轨道,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与政务服务支撑。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终审:王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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