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开局起步,正值全国上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犹如一场及时雨,为我们涤清思想迷雾、指明前行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地方决策的质量、法律法规的落实和群众利益的维护。我们有必要厘清人大工作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逻辑,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树立正确政绩观,并在履职中践行这一理念。
深刻领悟:人大工作与正确政绩观有着高度的逻辑关联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是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职的根本遵循。人大工作与正确政绩观之间,有着天然的逻辑关联。
二者“人民性”同源。人大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与正确政绩观所强调的“政绩为谁而树”完全一致,都要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
二者“法治观”同向。人大工作的基本方式是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正确政绩观要求“按规律办事”“依法办事”,反对“长官意志”“拍脑袋决策”。人大通过法治手段,将党委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确保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正是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制度保障。
二者“实效性”同频。正确的政绩,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人大工作不直接从事经济建设,不直接审批项目,但通过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履职方式,追求的正是不求“显绩”但求“潜绩”、不求“速效”但求“长效”的价值取向。
锚定方向: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应当树立怎样的政绩观
要树立“忠诚为党”的政治政绩观。人大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衡量人大工作的政绩,首先要看是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与大局同向。
要树立“法治为纲”的制度政绩观。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是“依法”。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就是最大的政绩。我们要摒弃“人大是二线”的消极思想,敢于运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部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一次动真碰硬的执法检查,一项关乎长远的重大决定,都是人大工作的过硬“政绩”。
要树立“民生为本”的民心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的政绩,不在于职务多高、说话多响,而在于为群众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是否真正成为了群众的“代言人”和“贴心人”。我们要引导代表把群众的“呼声”当作履职的“哨声”,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作为第一要务。
要树立“久久为功”的长远政绩观。很多人大工作,如法治意识的培育、监督机制的完善、代表素质的提升,都不是一朝一夕能见效的,需要长期坚持、默默耕耘。要学习“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
笃行实干:在开展人大工作过程中如何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人大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中。
以科学立法、精细立法服务发展大局。立法是人大最重要的职权之一。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坚持“小切口”“精细化”立法,不搞“大而全”“蜻蜓点水”。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有民族立法权。县人大常委会将紧扣生态保护、城乡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立务实管用之法,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能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历史检验。当前,全县要紧扣“十五五”开局,聚焦高质量发展,通过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破除发展障碍。
以刚柔并济、注重实效的监督推动落实。监督权是人大常用的职权。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敢于动真碰硬,增强监督实效。我们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落地有声。监督不是“找茬”,而是通过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踪问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让监督的过程成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
以民呼我应、高质高效的代表工作凝聚民心。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们将持续深化“双联”工作,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常态化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让代表沉下去、民情浮上来。引导代表在会议期间务实审议、精准建言,在闭会期间深入一线、倾听民声。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要完善“收集—交办—办理—反馈—评价”闭环机制,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让代表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找到履职成就感,让人民群众在问题解决中感受到人大制度的优越性。
以守正创新、从严从实的自身建设锻造队伍。人大工作者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主体。我们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建”一体推进。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搞表面文章。同时,要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把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鲜明树立起来,激励大家以过硬作风创造过硬业绩。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忠诚担当践行初心使命,以务实之举造福人民群众。
(作者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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