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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校园餐管理的立法之为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江明超  时间: 2026-03-27   上传: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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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湘潭市“互联网+名厨亮灶”监管平台应用。

一部以“问题”为切口的法规,如何用十四条内容精准回应社会焦虑、织密制度篱笆?一次从“阵痛”到“觉醒”的治理变革,又如何经由立法之路,筑起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2025年11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湘潭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首部专门规范中小学校园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落地湘潭。规定不仅为全市30余万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明确规范,也成为湘潭以法治思维破解民生难题、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生动注脚。近日,规定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优秀项目,是全省唯一获评并作经验推介的立法项目。

因何而立

“孩子吃了什么?吃得怎样?伙食费花在了哪,我们家长怎样才能晓得?”家长的发问,曾是校园餐治理中普遍存在的信息焦虑与信任缺失。此前,湘潭700多所学校食堂对应着700多个零散的采购单元,不仅议价能力有限,更隐藏着监管链条长、人为操作空间大、食材溯源难等风险。2024年年底,一起因猪肉食材缺斤少两牵出的校园餐采购利益链案件,如同体检报告上的一项异常指标,揭开传统管理模式积弊已久的深层病灶。表面上看是个别环节的违规操作,本质上则是制度缺失与监管盲区的集中显现。

只有从“不敢”的威慑,走向“不能”的约束、“不想”的自觉,才是治本之策。校园餐管理涉及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经费监管、家校共治等多重维度,面对监管职责交叉、营养标准虚化、供应链风险突出、家长监督缺位等长期存在的痛点堵点,立法成为从根源上求解的必由之路,也是回应群众期盼、回归治理初心的实践之路。

为此,湘潭市委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将校园餐管理立法纳入2025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力求以法治之力,重构制度框架、明晰权责边界、强化全程监管,真正把“校园餐”打造成让社会放心的“营养餐”“安心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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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韶山镇泰小学副校长成敏与学生一起用餐。

以何而立

面对复杂的治理难题,规定摒弃“大而全”的惯常模式,选择“小快灵”的立法路径。“管用几条写几条”,规定共十四条,直击要害,务求实效。

核心在于权责明晰。规定清晰划定政府、部门、学校、家长的“责任田”。政府负总责,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明确,分别承担管理评价、安全监管和营养指导职责;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细化从岗位责任到信息公示、应急管理等七项具体职责。这改变“都管又都不管”的权责模糊状态。

关键在于制度创新。针对家长监督“渠道不畅”,规定创造性地要求所有中小学校必须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并赋予其列席重大决策、参与采购监督、组织陪餐检查、反馈跟踪整改等四项核心权利。家长从“旁观者”变为“监督者”,与政府行政监管、学校内部自查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监督闭环。针对资金安全“隐患丛生”,第五条明确推行网上缴费、直入专户,规定自营食堂食材成本占比红线,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挪用,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精准补贴机制。针对采购环节“风险突出”,第六条要求具备条件的公办学校大宗食材参照政府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标书评审和实地核查双轨考评,结果向社会公示。

支撑在于科技赋能。第十条前瞻性地要求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指导学校建设公共信息平台,方便家长查看食谱、溯源、检测报告。这为“明厨亮灶”的升级、采购平台的搭建、资金流的透明监管提供了法规依据,让科技成为规范权力、提升效能的“硬约束”。“湘潭市中小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与统一监管账户,实现采购、支付、溯源全程线上运行、阳光操作。

立之有道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确保规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着力构建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使整个立法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生动实践。

在程序设置上,坚持严谨与开放并重。立法过程涵盖起草调研、专家论证,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全链条环节;从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再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批准,确保决策层级清晰、程序到位。

在意见征询上,力求广泛与深入兼具。积极寻求省人大相关专委会的专业指导,确保立法更加规范科学;认真听取政府部门、学校、供应商等执行主体的实操反馈;充分吸纳师生、家长等直接相关方的切身诉求;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见,做到了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的有机统一。

在内容打磨上,注重审慎与回应相融。立法工作组对草案条款进行反复斟酌与细致修改。例如,针对幼儿园是否适用的问题,在吸纳基层意见后,明确以“参照执行”的方式予以规范;将通俗表述的“利益关联”精准提炼为法律专业用语“利害关系”;对第七条所规定的陪餐制度、第九条所明确的部门联动机制等核心条款,均结合各方关切进行多轮优化。最终形成的规定文本,语言精炼、逻辑严密、操作性强,为后续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以法治之力,筑牢学生健康成长之基

从纪委整治“破局”,到地方立法“固本”,规定的出台,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治理管理体系,湘潭校园餐管理已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的新阶段。法规守护了孩子们碗中的饭菜香、千家万户的期盼与信任,它不仅仅是一部法规面世带来“法治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回响,更是一座城市直面民生痛点、勇于自我革新,在治理现代化征途上一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现实抵达。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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