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夏葛桉在永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月,永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既肯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也直面工作短板提出审议意见。2025年以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要求,以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刚性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全程跟踪问效上一年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层层压实政府法治建设责任,在监督中促整改、在整改中提质效,为永州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监督作为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上一年度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全程跟踪监督,紧盯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改革深化四大重点领域,通过专题调研、座谈交流、实地督查等方式,常态化了解整改推进情况,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在人大精准监督下,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审议意见落实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一系列针对性举措落地实施,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也让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充分彰显。
全市法治建设统筹领导持续加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写入全市“十五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出庭应诉,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市人民政府科学制定2025年度立法计划,以《永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小切口”立法破解发展难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司法行政部门全年审查政府重大合同、文件152份,参与邵永高铁征拆等10余个重大项目法治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备案文件200余件,从源头守住制度规范底线。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52件,清退涉企保证金押金1.1亿元,法治护企“直通车”平台办结企业诉求67件、满意率100%;“湘易办”“一窗受理”等政务服务改革提速,进驻人员、服务窗口分别减少20%、30%,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持续提升。
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市政府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制定涉企检查清单、联合检查计划,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机制,让涉企检查频次同比减少35.2%;开展违规执法专项整治,整改问题6468个,严肃处理违规执法人员,同时推行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3%,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柔性执法有机结合。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创新开展宪法法律进“湘超”等普法活动,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4.2万件、成功率94%;“行刑”双向衔接改革试点全省领先,行政复议案直接纠错率、行政诉讼一审案败诉率同比分别下降12.98%、8.3%,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89.5%,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法治建设答卷。
为精准掌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提前组织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企业一线,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全面摸排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常委会审议提供详实依据。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调研情况认真审议报告,既对市政府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也精准指出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部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因未开展合法性审查被上级考核扣分,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部门法制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存在;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执法单位存在未出具检查通知书、立案逾期、程序违规等问题,“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推进存在堵点;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偏高,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纠错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矛盾纠纷调处压力较大;行政执法队伍存在年龄偏大、混编混岗、学历参差不齐等问题。
针对调研和审议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依法提出审议意见,推动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认真听取吸收专业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提升跨部门联合检查比例,从严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决定不严谨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败诉案件“一案一分析”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败诉案件倒查和惩戒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破坏法治政府建设的行为严肃追责。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建议市人民检察院健全“府检联动”机制,依法履行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以司法力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为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两个月内报送研究处理方案,六个月内将研究处理结果征求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以严格的时间节点倒逼整改落实。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通过“回头看”、专题督查等方式,紧盯整改举措落地、整改成效巩固,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准监督和有力推动下,永州市人民政府直面问题、主动作为,明确了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向,表示将以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抓手,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把立法、决策、执法关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刚性约束;持续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政法“五老”和“五联调”治理机制,构建多元解纷体系;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让法治成为永州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法治兴则城市兴,监督强则法治彰。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守监督职责,紧扣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持续跟踪问效整改落实情况,以常态化、刚性化监督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补齐短板、提质增效,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化永州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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