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株洲市人大监司委依法强化司法监督职能,着力打造“百案评查”工作品牌,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先后选取“涉企虚假诉讼”“涉企人身财产强制措施”“涉企挂案”“涉企罚没类案件”四个切口,每年选取100件司法个案,集中开展评查,坚持“五个结合”工作模式,在评查范围、评查精度、评查力度、评查质效、评查影响上精准发力,有效推动公正司法,提升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刚性和质效。
坚持“自身查”与“人大查”相结合
扩大评查范围
采取“大主题、小切口”的工作方法,明确评查案件类型,通过构建内外结合、双向联动的评查工作机制,保证该类案件评查范围的全覆盖。
单位全面自查。在每年启动“百案评查”前,均明确要求市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围绕年度评查案件类别,如虚假诉讼、涉企刑事强制措施、涉企“挂案”、罚没类案件等,先行组织对本系统相关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与自我纠错。整理自查台账作为人大集中评查的重要线索,形成自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专题讨论,通过一次“百案评查”,实现对司法机关系统一类案件办理质量的全面检阅。
人大集中评查。监司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三个方面收集筛选评查案件。一是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紧盯问题线索,找出有关典型案件;二是从涉法涉诉信访、上级发回重审或改判、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案件中选取相关类案;三是通过走访政法委、纪委监委、工商联及人大代表,收集各方面重点关注案件。每次评查选取公检法三家办理的共100件左右案件,纳入评查清单,以点带面,以小见大,深入组织评查。
结果双向印证。案件集中评查结束后,评查组将司法机关的自查报告与人大专家组的评查意见进行比对、分析、印证,综合两方面情况,分析梳理案件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最终的评查报告。这一过程确保发现问题更全面、根源剖析更深刻,为后续监督整改提供客观公正、令人信服的结果和依据。
坚持“专家审”与“智能助”相结合
确保评查精准
为确保评查结论经得起检验,评查组着力整合最优资源,结合科技赋能和专业赋能,打造专业高效的评查“组合拳”。
因案配人,精准遴选专家。根据每年评查的案件类型和数量,动态调整并遴选具有相应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的评查专家,确保“内行评内行”。注重发挥法律专家库和专委会兼职委员的作用,聘请本市以及外地市的学者、律师、司法工作人员等,组成公检法三个评查小组,分别入驻司法机关,对抽样案件进行“背对背”精准把脉,通过科学制定评查标准,规范履行评查程序,严格执行评查纪律,确保了评查工作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百案评查专家组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工作。
优化结构,汇聚多元智慧。在专家构成上,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坚持学者、律师、司法工作人员三个层面的专家各占三分之一,并兼顾地域、专业、实务、回避等因素,统筹分配评查案件。坚持“一案三评”,一个案件分别由两名不同层面的专家独立评查,从办理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质量等方面提出评查意见,再由评查组长组织讨论合议,形成统一意见,从而避免“单一思维”和“片面观点”,力求评查意见的全面、客观和公正。
技术赋能,提供智能支撑。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探索在评查过程中,运用大数据分析、案例检索等技术手段,对评查案件进行智能筛查、比对和初步分析,为专家评查提供问题线索和数据参考。2025年通过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对30件案件进行纠错筛查,部分“三书比对”不一致等受到纠错预警的案件线索及时提交专家组,辅助专家更快锁定疑点、发现共性规律,提升了评查工作的科技含量与准确度。
坚持“跟踪督”与“回头看”相结合
加大评查力度
为防止“一交了之”“纸面整改”,监司委强化跟踪监督,切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着力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监督问效机制。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尚斌率队在市人民检察院督办百案评查工作整改情况。
专题交办压责任。主任会议专题听取监司委关于百案评查工作情况报告和公检法三家关于自查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的基础上,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现场向公检法“一把手”交办百案评查的问题清单与典型案例,公检法主要负责人当场领办并就整改落实工作作表态发言,会后围绕问题清单逐项整改抓落实,彰显了司法监督权威,压实了整改责任。
及时跟踪问实效。评查组对交办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与司法机关建立实时追踪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度。根据整改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等方式,持续进行跟踪问询,对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适时启动面对面集中询问,层层压实责任。2025年上半年,针对一起管辖权争议的涉企“挂案”整改滞后的情况,召集公检法三家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破解整改过程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了整改事项的最终落地。
全程复盘建闭环。在整改期限结束后,监司委及时组织“回头看”专项调研,对整改事项进行逐一复核验收,整体评估,确保真整改、改到位,做到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再将整改情况,包括个案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工作机制建立,以及相关佐证资料汇总综合,向主任会议报告。通过严格的“复盘销号”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人大监督的“牙齿”真正“咬合”,做实了评查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提升评查质效
评查中,始终把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放在突出位置,问题整改贯穿评查工作始终,推动司法机关既治“已病”也防“未病”,既有施药动刀之法,又有固本强身之举。
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坚持整改工作前移,要求司法机关在自查阶段就对发现的明显问题与瑕疵做到即知即改,形成“边查边改边见效”的即时响应机制,切实提升了评查工作实效。如在涉企“挂案”的评查中,针对公安部门自查中发现“部分案件怠于侦查”的典型问题,督促其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对14起符合撤案条件的“挂案”依法撤销案件,对15起“挂案”开展进一步侦查,尽可能减少了对涉案企业和人员的负面影响。
个案问题限期整改。对于评查中涉及典型个案问题,评查组坚持从类案监督的角度进行综合梳理、“对症下药”,对应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由主任会议向司法机关进行交办。督促司法机关明确专人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重点,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定期报告结果,确保每一个评查出的具体问题都有回音、有着落。本届以来,共向司法机关交办问题45条,整改个案36件,目前各项整改工作都已完成,相关评查意见得到较好落实。
共性问题常治长效。整改工作不是简单“就案论案”,而是做到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着力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本届来,监司委针对评查发现的30余个带有普遍性、类型化问题,推动市司法机关制定或修订了关于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株洲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0余项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了“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个领域”的监督效果。
坚持“结果通报”与“结果运用”相结合
彰显评查权威
为最大限度发挥评查工作的“乘数效应”,监司委坚持开门监督,推动评查结果从“内部消化”向“公开透明”转变,从“柔性参考”向“刚性约束”延伸。
强化结果公开。将年度“百案评查”的总体情况、共性问题、典型案例及整改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抄送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监督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同时督促市公检法在本系统内全面通报评查情况,组织集中讲评会、通报会,对优秀案例组织学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深化结果研判。对评查中发现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深入剖析成因,提出治本之策,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如2023年的百案评查报告以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市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批示,要求全市政法部门深入组织专项整改行动,推动株洲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硬化结果问责。建立评查结果与司法人员履职评价的衔接机制。评查结果与司法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晋升、员额退出机制等挂钩。对评查中发现错案或重大瑕疵案件,依法启动监督程序,督促司法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机制,对责任人严肃问责,一追到底,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树立评查工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编辑:陶昀璐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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