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任命刘骄雁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骄雁,女,汉族,1972年7月出生,湖南长沙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刘骄雁曾担任湖南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贸易投资促进部部长等职务。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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