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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关于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计划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唐乐天  时间: 2026-01-15   上传:刘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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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蹇在斌带队开展空间国土规划调研座谈。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县域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其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战略的落地生效。为深入了解近年来安乡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计划与推进情况,近期安乡县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通过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为制定“十五五”规划、建设“世界长寿之乡”新安乡提供了坚实支撑。

现状与成效:规划实施计划稳步展开,推动县域发展效能初步显现

高站位规划编制,国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县政府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坚持规划引领,注重顶层设计,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扎实推进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完善工作。调研的三岔河镇梅家洲村,其景区规划与村庄规划紧密结合当地自然禀赋与文化特色,体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初步展现了规划科学编制对优化空间布局、提升乡村风貌的积极作用。全县层面的规划体系正在逐步健全,为各类空间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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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蹇在斌带队在现场进行专题调研。

高标准规范管理,规划管理质效不断提升。通过建立健全规划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了部门联动协作。在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等环节,流程得到一定简化,效率有所提高,规划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不断增强,为“实施计划”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机制保障。

高要求管控保护,粮食安全底线有效坚守。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划定和守住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通过强化动态监测监管、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等措施,构建了较为严密的耕地保护管控网络,夯实了粮食安全的资源基础。

高标准数智赋能,土地管理基础不断夯实。积极探索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利用遥感监测、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土地利用、违法建设等情况的动态监测,提升了土地管理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为科学决策和高效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高效率规划审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围绕全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建设需求,优化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服务,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有效保障了各类合法合规项目的及时落地,对稳定投资、促进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问题与挑战:实施过程道阻且长,多重矛盾亟待破解

规划实施落实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规划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规划打架”或脱节现象;规划落地转化的具体路径和操作细则有待进一步明晰;跨部门、跨层级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具体执行中仍存在堵点,影响了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

规划实施要素保障仍显不足。资金、土地指标等关键要素的保障与规划实施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乡村地区,一些符合规划的公益类、基础设施类项目面临资金短缺问题;部分产业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受限于用地指标,落地实施存在困难。

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有待健全。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常态化、动态化监测评估尚显薄弱,缺乏系统、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定期评估制度。对于规划执行效果的“后评估”不够到位,难以及时发现偏差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规划实施政策配套力度不够大。部分领域缺乏与国土空间规划相配套的细化政策措施,如在生态保护补偿、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公众参与共治共享氛围不够浓。规划实施过程的社会参与度普遍不高,公众和基层社区多为被动接受者,对规划的内容和意义了解不深,导致部分项目在落地时遇到阻力,“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尚未形成。

思考与建议: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推动规划蓝图落地生根

强化依法监督,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县人大常委会将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对“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例如,本次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的实地调研,就是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调研不仅看亮点、听汇报,更注重深入基层、直面问题,精准查找规划实施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对于发现的规划实施机制不完善、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等方式,交县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限期反馈落实情况,形成了有效的监督闭环,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持续跟踪问效,推动规划问题“及时解”。人大监督并非“一听了之”“一议了之”,关键在于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对于“实施计划”推进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如梅家洲村景区发展面临的要素制约、部分区域规划衔接不畅等,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常委会听取整改情况报告、组织代表回访查看、运用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持续关注问题的解决进程。这种“一抓到底”的跟踪监督,有效传导了压力,推动了政府及相关部门正视问题、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了规划实施中的一批实际困难,保障了规划目标的逐步实现。

积极协调各方,凝聚规划实施“大合力”。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涉及领域广、部门多,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一方面,健全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等方式,促进信息共享,推动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跨部门协调难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扎根基层的优势,组织代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将民意诉求转化为议案建议,推动规划编制与实施更好地贴合实际、顺应民意。例如,在调研梅家洲村规划时,代表们积极收集村民诉求,为完善村庄规划、促进景村融合发展建言献策,起到了上传下达、凝聚共识的桥梁作用。

注重建言指导,促进规划管理“上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过程中,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除了指出问题,更着眼于提出建设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政府改进工作提供参考。针对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建议:一是加快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推动“多规合一”;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资源,创新投融资模式,着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题;三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开展体检评估,动态调整完善规划;四是研究制定和完善与国土空间规划相配套的产业、生态、财政、土地等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这些指导性的意见建议,有助于推动政府提升规划管理和实施的水平。

严格审议把关,筑牢规划法治“硬约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调整、重要专项规划等,需依法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备案。安乡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这一审议权,对报请审议的相关规划事项,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和专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其符合上位规划要求、符合安乡发展实际、符合法定程序,切实维护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通过依法审议,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划要求,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安乡县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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