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全面谋划了“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署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要义,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找准定位、履职尽责。
深刻认识“三个有机统一”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
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原则,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是一个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这就要求我们在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的全部工作都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从会务工作的角度看,就是要通过科学、严谨、高效的会议组织和保障,确保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有效落实。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会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活动的“闭环”,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实现国家各项工作和社会治理法治化。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活动,本身就是依法履职、集体行使职权的实践过程。会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议事规则,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法治保障人民民主、维护人民权益。
“三个有机统一”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也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方向路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人大的会议制度、议事程序、代表工作等,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和制度保障。
立足本职岗位,在会议服务保障中践行“三个有机统一”
会议是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形式,也是践行“三个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紧密结合会务工作实际,将“三个有机统一”原则贯穿于会议组织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
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提高站位,把准会议政治方向。会务工作政治性强,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筹备和组织每一次会议,都要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一是要强化政治引领。在会议议程草案拟定、议题调研安排、会议文件准备等环节,主动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会议议题和内容符合中央精神、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在会议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二是要推动党的主张依法转化。会务工作通过精细化、规范化的服务保障,能够为人大常委会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等提供坚实支撑。三是要抓好会议期间党的领导落实。按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成立临时党组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组织下举行。必须认真领会贯彻党组的意图,做好有关服务联络工作,保障党组织在会议期间发挥好作用,引导党员代表、委员带头贯彻组织意图,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聚焦用力,夯实会议民主根基。人大会议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渠道。会务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效果,关系着人民民主的实现程度。一是要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在会前,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送会议材料、背景资料、调研报告等,帮助代表全面了解情况、高效履职。合理安排视察、调研等活动,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掌握实情的渠道。二是要优化会议议事环境。精心设计会议流程,科学安排审议、询问或专题询问、表决等环节,保证代表能充分表达意见。改进会场设施和布置,营造庄重、民主、和谐的议事氛围。积极探索运用电子表决、网络视频等方式,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表决民主。三是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合理安排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探索做好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完善旁听意见反馈机制。在会议宣传报道中,既要体现会议的权威性、严谨性,也要注重反映代表审议发言中的真知灼见和民意民智,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四是要推动审议意见落实。会议成果最终要体现在推动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上。做好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的整理、交办、督办等环节的衔接服务,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会议成果落地见效。
在促进依法治国上严守规矩,维护会议法治权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人大会议本身必须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一是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从会议的召集、主持、议程进行到表决、公布,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循宪法、地方组织法以及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会务工作人员要成为熟悉议事规则的“活字典”,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二是要保障依法行使职权。会议服务要确保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在立法审议中,保障充分讨论和反复论证;在监督工作中,保障询问、质询等监督形式的依法开展;在人事任免中,保障程序严肃规范。三是要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健全完善会务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将法治要求内化于各项服务细节之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强化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使依法办会成为自觉行动。
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助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会务工作作为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让人大会议这个民主实践的平台更加坚实、更有活力、更富成效。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三个有机统一”的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会务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确保服务保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要深化规律认识,提升专业水准。深入研究人大会议的规律特点,探索新形势下会议组织服务的新方法、新路径。加强对议事民主、协商民主理论的学习研究,借鉴有益经验,提升会议组织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培养一支懂法律、熟规则、精业务、善服务的专业化会务工作队伍。
三要利用科技赋能,提升工作效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政务微信智慧人大会议系统,熟练运用湘办通。报送和处理会务工作相关文件、请示、报告。推进会议文件电子化、无纸化,优化议案建议处理流程,拓展线上履职服务平台功能,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支持,以科技赋能民主实践,扩大民主参与,提升民主效率。
四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加强与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专委会、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了解需求,及时反馈情况。在细节上下功夫,于细微处见水平,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精心的服务,为代表集中精力议大事、谋良策创造更好条件。
五要注重总结提炼,提升制度效能。及时总结会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完善机制。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使会务服务保障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行高效,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务处处长)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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