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法定职责,坚持以精准立法夯实生态制度根基、以刚性监督压实生态保护责任、以法规集中清理校准法治统一标尺、以全民共治激活生态治理效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质量人大履职守护湘西绿水青山,赋能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筑牢坚实制度基础。

《湘西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织密生态防护网 以法治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法规防护网,是湘西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运用法治方式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
湘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武陵山区生态安全重要屏障。长期以来,区域特色资源保护机制不健全、野外用火管控不规范、世界地质公园缺乏专门法治保障等短板,制约生态系统常态化长效管护。湘西州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价值导向,直面山区生态治理痛点、堵点、难点,严格恪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以精准立法为针、制度规范为线,织密织牢全域生态法治防护网。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出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补齐区域生物多样性法治保护短板;出台《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规范县域矿山生态修复,建立矿山全周期治理制度;出台《保靖黄金茶古茶树资源保护若干规定》,守护本土珍稀种质资源;出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筑牢野外火源安全防线;出台《湘西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为珍贵地质遗迹披上法治“防护衣”……
一批贴合山区实际、务实管用、便于落地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有效破解上位法规定较为原则、具体细小领域缺少执法依据的现实难题,从源头防范、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链条补齐制度短板,搭建起全域覆盖、上下贯通、衔接配套的生态法治体系,以完备制度守护湘西秀美山水,让绿水青山成为湘西最鲜明的发展标识。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视察河流整治情况。
强化精准监督 以履职实效拧紧绿色发展责任链条
常态化开展精准监督,提升监督刚性,是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推动生态环境法典从法律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的关键路径,也是全州各级人大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的实干担当。
酉水河横跨湘鄂渝黔四省市,湘西地处流域核心流经地带。过去,受上下游法规标准不统一影响,流域无序开发、污水直排等问题突出,河道生态退化压力较大。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打破行政区划壁垒,践行系统协同治理理念,制定实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建立湘鄂边界四县酉水河保护人大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轮值会商、联合巡查、同向监督、协同共治工作机制。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连续10年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以制度化、常态化的“生态法治体检”,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保护责任,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精准施策,全方位筑牢湘西生态安全屏障。2025年,依托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人大代表视察等监督载体,全州累计交办各类环境问题253个,推动整改生态污染隐患1061处,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3件,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态损害问题全域清零,有力督促区域生态治理提质增效。积极助力“湘林碳票”生态价值转化机制落地见效,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共享生态保护红利。

湘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涉及生态环境法典法规条例及决议决定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系统开展法规集中清理 以法治统一夯实生态治理根基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系统开展生态领域法规集中清理,是湘西州衔接适配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规范区域生态治理体系的硬性要求。
湘西州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5部、人大决议决定6件,覆盖生态保护、资源管护、矿山修复、人居环境提升、特色种质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生态环境法典颁布,部分较早出台的法规出现上位法依据失效、处罚标准衔接错位、治理条款滞后、法律表述不统一等适配问题,不利于法典统一贯彻实施。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推进法规专项清理,建立“专委牵头、政府落实、分级自查、全域核验”联动工作机制,先后两次通过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部署生态领域法规清理工作;逐条对照法典条文、立法原则开展研判甄别,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区分三类情形分类处置。对契合山区治理实际、立法精神与法典保持一致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法规,开展针对性修订完善,补齐制度漏洞;对受上位规划限制、短期内暂不具备修订条件的自然保护区相关条例,明确优化时序,实施常态化动态调整;对与上位法相抵触、不符合现行生态保护要求的制度文件,依法依规提出废止建议。
清理工作全过程兼顾法治规范性与基层实操性,既严守国家法治统一底线,又立足民族地区治理实际,保留成熟管用的基层治理经验,实现法治规范、治理效能、群众诉求有机统一,为生态环境法典在湘西落地实施夯实制度支撑,持续提升区域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耕基层共治实践 以全民力量绘就生态民生画卷
深耕全过程人民民主,搭建群众广泛参与的生态治理平台,是湘西州推动生态法治在基层落地见效的重要载体,也是依靠群众共建永续宜居山水的有效路径。
当前基层生态治理实践中,仍存在生态普法深度不足、群众运用生态法规维护环境权益意识不强、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渠道有限、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等现实问题。湘西州人大常委会依托环保世纪行、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打造贴合山区乡土特点的生态普法品牌。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常态化进驻代表联络站下沉履职,围绕污染防治、资源管护等民生热点开展实地视察监督。
各县市因地制宜创新宣讲模式,吉首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普法宣讲平台,常态化入户走访开展一对一释法答疑;泸溪融合傩戏、花灯等本土非遗载体赋能生态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生态法治理念;古丈创新湖畔沉浸式普法,统筹法条宣讲、生态巡护、水域增殖放流、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普法、监督、治理一体推进;花垣、龙山聚焦矿山绿色转型、生态修复开展靶向普法,把生硬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通俗易懂的行为准则。
系列举措有效补齐基层共治短板,群众生态法治意识和主动参与热情显著提升,生态治理成效持续显现。2025年,吉首市空气质量三项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市州前列;酉水、沅江、武水干流及锰三角监测断面水质常年稳定优良,全州水环境质量连续五年实现全优,依靠全民共治绘就山水宜居的美丽湘西画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生态保护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生态法治实践,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美丽湘西建设贡献坚实人大力量。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三审:王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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