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近年来,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深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新时代人大监督的履职标准更严、质量要求更高、责任担当更重。如何推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辩证把握程序规范与履职实效的内在逻辑,坚决纠治重形式轻内容、重流程轻质效、重过程轻结果的形式主义弊病,推动监督工作突破程序性履职局限,深挖治理深层矛盾、推动解决实质性问题,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持续作答的实践课题。
程序,是人大监督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一切活动都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从监督议题选定、实地调研、集中审议、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到意见交办、整改反馈、结果归档,人大监督各环节均有明确法律规定和议事规则。恪守法定程序,既能规范监督履职行为、杜绝履职随意化、决策情绪化,更能保障监督过程合法、监督结论权威、监督举措合规。
然而,程序从来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程序完备不等于履职到位,流程规范不等于工作见效。人大监督的根本目的,是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群众根本利益。如果一项监督工作流程完整、步骤齐全、形式完备,却对实际问题视而不见、对整改建议轻描淡写、对敷衍塞责放任纵容,那么这样的监督就是形式主义。
纵观基层履职实践,部分地方人大不同程度存在“重程序走过场、轻实效避矛盾”的倾向:调研走访偏爱看亮点、观“盆景”;会议审议流于念材料,走流程;专题询问提前彩排、预设答案;监督意见交办后束之高阁、缺乏刚性约束与闭环督办。由此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景色依旧”,审计整改“年年都是老问题”。长此以往,不仅消耗了宝贵的公共治理资源,更弱化人大监督权威、损耗制度公信力。
因此,新时代人大监督,必须坚持程序与实效辩证统一、规范与提质双向发力,始终以履职实效作为检验监督质量、衡量履职成效的最终价值取向。实效,意味着监督工作要见真章、求结果、出实绩。做实做优新时代人大监督,具体来说,要抓好五个方面,以推动监督从“程序闭环”向“实效落地”深度转变。
选准监督议题。秉持“少而精”的监督原则,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围绕“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开放的难点痛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选准监督议题,找准履职靶向,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确保监督工作贴合大局、贴合实际、贴合民心。
加强调查研究。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更是科学决策的根本前提。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敢于直面矛盾、直击问题。灵活运用“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座谈走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摸清真情况,找到真问题。
提实审议意见。审议报告工作不是念稿子、唱赞歌、走过场,而是既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也要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既要鞭辟入里地剖析问题根源,也要科学合理地提出建议。审议意见要具体实在、科学合规、操作性强,切忌“大而全”“大而空”。
持续跟踪问效。健全完善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机制,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同时,通过“回头看”、听取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成效不显现不收官。
强化刚性手段。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刚性。摒弃“老好人”思想、杜绝“宽松软”履职,对于拒不整改、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动真碰硬、强化问责,依法启用质询甚至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让监督真正“长出牙齿”。
总之,程序为底线,须臾不可失守;实效为生命,丝毫不可偏离。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既要重程序、更要重实效”的核心导向,守程序之正、出实效之绩,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知、切实体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越性,以高质量监督践行法治进步要求、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三审:王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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