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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土桥镇:代表下沉到田头,纠纷化解在心头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李佳豪  时间: 2026-07-16   上传:杨柳

“困扰我们许久的农田赔偿问题终于妥善解决,感谢镇人大代表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多方奔走协调!”汝城县土桥镇青龙村村民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连致谢。日前,土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主动作为,联动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工程项目施工损毁农田引发的纠纷,依法维护了农户的合法财产权益,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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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镇人大代表前往受损农田核实损坏面积。

4月至5月,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土桥镇青龙村实施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作业造成何某章、何某雄、何某权、何某祥4户农户共计8.3亩农田及农作物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农户与施工企业就农田损失赔付标准、补偿金额等核心事宜分歧较大,双方争执不下,对立情绪持续累积,矛盾存在激化风险。

土桥镇人大主席团在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摸排民情民意工作中获悉该纠纷线索后,第一时间统筹调度、跟进处置。为全面查清纠纷事实、精准掌握受损情况,镇人大主席团牵头,组织人大代表联合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踏勘受损农田范围、核查土地损毁程度、精准核对受损面积,详细了解农作物减产损失情况,耐心倾听、认真记录村民的合理诉求。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熟悉村情民意、群众信任度高的优势,主动对接项目施工方,宣讲土地保护、民事侵权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搭建起农户与施工企业平等沟通、协商和解的双向平台。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根本性化解,在土桥镇人大主席团的统筹协调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组织涉事农户、企业项目代表召开专题协调座谈会。会上,人大代表立足客观事实、坚守情理法相融原则,全程参与调解、开展疏导协调工作。一方面,认真倾听农户诉求,细致安抚农户情绪,如实反映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向施工企业明晰施工损毁耕地需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引导企业正视农户损失、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经过多轮坦诚沟通、耐心协商,双方逐步消除分歧、凝聚共识,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在人大代表现场见证、镇人民调解员全程主持下,纠纷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书。协议明确由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4户农户农田损失赔偿金共计3250元,所有款项于协议签订当日足额兑付到位,双方书面承诺不再就本次农田损毁事宜产生任何争议、滋生新的纠纷。至此,这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土桥镇人大主席团持续深化人大代表下沉基层履职机制,牢牢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履职阵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扎根一线、深耕基层,常态化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生难题协调处置工作。全体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主动担当,切实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协调员”、基层工作“监督员”,深入村组院落、田间地头走访调研,精准摸排土地权属、农业生产、工程施工等各类矛盾隐患,主动靠前开展疏导协调工作,坚持和发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土桥镇人大主席团将持续做实做细代表履职工作,不断深化人大代表与人民调解联动治理模式,推动人大代表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持续畅通民意收集、诉求处置、问题解决闭环渠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的代表履职成效,护航辖区乡村和谐稳定发展,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周婷     二审:蒋海洋    三审:王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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