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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让民主“全过程”融入治理“全链条”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潘世新  时间: 2026-06-04   上传:杨柳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度融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各方面,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积极探索,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形成了一批具有新晃辨识度的实践成果。

立法为民:以“小切口”立法写好“大民生”文章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对于拥有立法权的民族自治县而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首要的就是让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装满民意。

建好民意“直通车”,让立法阵地“活起来”。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群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新晃立足县情,高标准建设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与代表联络站一体推进,构建起组织保障、内外协同、全程参与的运行机制。从晃州村的“四建四化四满足”模式到省际边界的“12345678”工作法,我们不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为立法“支招”。林冲镇人大主席团在2026年怀化市人大工作会议上以《林冲镇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践与体会》为题作典型发言,成为新晃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张名片。

紧扣民生“关键事”,让法规条款“实起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不搞“大而全”,重在“真管用”。高质量完成自治条例第三次修订,为“开放新晃、活力新晃、幸福新晃”提供法治保障。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重建轻管”的群众烦心事,及时启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条例制订工作,通过调查走访、网络征集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170余条,力求用法治方式破解民生难题,相关经验在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交流。该条例是全省首部县级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单行条例,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打破区域“篱笆墙”,让协同治理“联起来”。新晃三面环黔,边界治理曾是“老大难”问题。我们创新“同题共答、同步调研、同步审议、同步出台”模式,与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了加强㵲阳河玉屏段—㵲水河新晃段水质安全协同保护的决议,开创了湘黔边界协同治理法治化先河。这种“湘黔合作·人大给力”的模式,让跨省流域保护从“各扫门前雪”走向“共治一江水”,相关经验做法被省人大常委会《研究与交流》专题推介。

监督问效:以“组合拳”监督打造“全闭环”链条

监督既要“长牙齿”,也要“有温度”。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通过机制创新,让监督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聚焦民生关切,精准选题“不缺位”。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将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生态环保、老旧小区改造等20余个民生热点纳入监督计划,做到群众关心什么,人大就监督什么。针对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影响身心健康这一社会痛点,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作出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展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主动担当。

创新“一文四函”,闭环监督“不留白”。为避免审议意见“一提了之”,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一文四函”预警问责机制,即将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清单以正式文件印发,同步向责任单位、分管县领导、两办督查室、相关委室发送督办函。实行“黄红牌”预警管理,形成“审批、签收、整改、督查、通报、问责”的全链条闭环。5年来,联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推动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110余个,真正实现了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深刻转变。

深化“两问四评”,看紧钱袋“不放松”。作为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基层联系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市开展财政重大政策性资金和重要专项资金“两问四评”监督试点,聚焦“资金落实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构建财政评价、审计评审、第三方评估、人大评议“四评”联动模式。2024年以来,依托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对“保交楼”、就业补助、城乡居民医保等重大重要资金实行“穿透式”监管,规范使用资金5000余万元,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守好了人民的“钱袋子”。

推进“三项评议”,传导压力“不断档”。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实现监督全覆盖。在2025年评议中,首次试行人大与检察联动监督,对5个政府工作部门130余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联合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0余个,建立了“约谈—调岗—撤职”的递进式结果运用机制,真正评出了压力、议出了动力。

代表聚力:以“主阵地”建设构建“多元化”格局

人大代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力军。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搭建平台、创新载体,让代表履职更有底气,让群众参与更有渠道,让民主之花在基层处处绽放。

省际联动“破壁垒”,共建治理“幸福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一脚踏两省”的独特区位,与贵州“五县两区”的乡镇联合成立9个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八联”协作机制。五年来,累计接待群众超1600人次,联动化解边界纠纷307起,协同解决跨省难题近90个,征集立法建议159条。昔日“治理洼地”变成了“幸福高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省际边界得到最直观的体现。

票决实事“由民定”,架起民生“连心桥”。全面实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创新“三性三度”评价机制,通过政府5轮遴选、人大3项监督、代表2次票决,确保项目选得准、办得实。2022年以来,累计票决实施方家屯中学进校道路、全民健身中心、殡仪馆及公墓建设等教育、交通、环保、民生领域项目16个,落地民生实事投资6亿余元,入选怀化市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典型案例。推行“四进五员”“遇4说事”“局长进站面对面”等举措,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建议办理“求实效”,实现满意“真提升”。健全建议提交、办理、答复、评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坚持重点处理建议由县委主要领导督办、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专委会跟踪督办。建立“二次测评”及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5年来,441件代表建议中,23件被列为重点处理建议,9件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推动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成效满意”的实质转变。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实践生动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抽象的理论,而是具体的实践;不是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而是触手可及的“日常烟火”。通过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全面发力,新晃将民主的“全过程”融入了基层治理的“全链条”。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上,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在坚定制度自信、强化为民意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实践中,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为打造开放新晃、活力新晃、幸福新晃贡献更多力量。

(作者系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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