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5月28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夏彬华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可少为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 赞为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柳军辉为湘潭市林业局局长;
颜 炬为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湘潭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
周艳希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席晓刚的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冬平的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5月28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小平为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
成秋兴的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戚红亮的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成秋兴等辞去相关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8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
成秋兴辞去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何红玲辞去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以上辞职事项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5月29日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东晖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猛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夏磊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明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6年5月29日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伟任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简龙湘辞去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9日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简龙湘辞去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阚保勇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15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阚保勇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白云峰副市长为郴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6年6月15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白云峰副市长为郴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免名单
(2026年6月15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白云峰为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宇君为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两年)。
任命:
朱诺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建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洪灿为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刘根为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太平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沈日麒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邓兵的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谊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晓东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盼标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雷媚娟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海林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15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海林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雨田辞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15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雨田辞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功员辞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15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肖功员辞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诺副院长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6月15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朱诺副院长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和任免名单
(2026年5月26日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建华为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雄辉为娄底市司法局局长;
曾春谷为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觉星的娄底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陈志的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龙亮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蕾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游永斌为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彦文为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刘雄辉的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征明辞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6日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征明辞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龙亮副院长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5月26日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龙亮副院长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太平辞去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6日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太平辞去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并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雄辉辞去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6日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雄辉辞去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二审:蒋海洋 三审:王美华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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