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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反向票决”赋能 人大履职从程序性审议迈向实质性监督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卢鸿福  时间: 2026-06-23   上传:杨柳

据《南方周末》6月15日报道,2026年2月4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首次对政府提交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票决。其中两个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因反对票数过半现场未获通过:永宁奥体中心建设项目,获得反对票214票、弃权票27票;永宁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获得反对票210票、弃权票29票。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严谨自觉,也彰显了地方人大在重大公共事务决策中的实质性监督效能。

据了解,本次投票采用“反向票决”机制。即人大代表并不对项目投赞成票,而是可对参评项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每个项目单独计票,若反对票数量超过全体代表半数,则该项目不被列入当年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之中。这种制度设计有效避免形式主义,强化了代表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财政可持续性的审慎判断,使人大监督真正从“走过场”走向“动真格”。

伴随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深化,地方各级人大不断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多地已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纳入人大常委会会议常规议程,每年听取和审议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总体安排及上一年度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专题询问、代表集中视察、深度调研等多种监督方式,持续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与实际成效,推动人大履职从程序性审议迈向实质性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重大公共事务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其实,对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也从财政管理角度赋予了人大对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查与批准权。但是,在以往的实践中,各地人大代表较少实质性参与此类项目的决策过程,更鲜有直接否决政府提案的先例,因此黄岩区此次票决结果具有突破性意义。

此次会议共有274名人大代表对列入议程的16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反向票决,所有项目总投资规模108.9亿元,2026年度计划投资7.4亿元。两个未获通过项目的反对、弃权票占代表总数的87%以上,足以看出项目发展前景未得到多数代表的认可。显然,代表票决发挥了双向优化作用,既淘汰了争议较大、科学认证不充分、落地难度较高的项目,也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在项目前期论证、公众意见征集、投入效益综合评估等环节更加严谨规范、从严把关。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3年5月,黄岩人大网就曾刊文介绍,当地已率先探索搭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人大e监督”数字化应用平台,划定三类重点监督范围: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性投资项目;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交通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虽投资额未达5000万元,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类重大项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督,进一步提升了人大监督的精准度与透明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终审:王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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