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足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实际,精准对接上级立法工作部署,严守立法工作合法性、专业性底线,深耕基层一线、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出规范化建设“组合拳”,以基层民主实践助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龙向洋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山寨村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
2018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入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首批九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2023年该联系点顺利续评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024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山寨村获批永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历经五年深耕实践,江华创新推行“1+7+N”工作模式,搭建层级明晰、全域覆盖、联动高效的基层立法联络体系。目前,全县建成1个县级立法联系点、7个基层立法联络站、28个立法联络单位、16个立法信息采集点,站点布局全面覆盖村(社区)、党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经开区等重点领域,构建形成点线面贯通、全方位立体化的社情民意收集新格局。
五年来,全县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站点,充分释放“立法直通车”效能,筑牢党群连心桥梁,圆满完成58部国家法律、省市级地方性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专题座谈252场次,累计收集意见建议598条,民意征集覆盖群众1.2万余人次;向上级人大报送意见建议209条,其中34条建议获得上级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
作为湖南省7个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自治县之一,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足县域民族特色与基层治理需求扎实推进地方立法。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主导修订了《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制定《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电机产业发展条例》三部单行条例。各基层立法联络站扎根基层一线、广泛汇集民声民智,充分发挥基层民意前端采集作用,持续补齐立法信息短板,有效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沱江镇萌渚社区基层立法联络站召开《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沱江镇山寨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二审修改稿)》征集意见座谈会。

县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全域推进。常委会党组7名成员分别对口联系1个基层立法联系站点,工作实行包建、包管、包用的“三包”责任制,层层压实履职责任。同时压实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及村(社区)“两委”属地责任,夯实基层工作根基。健全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为每个联络站定点配备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司法行政部门选派专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进站驻点,构建起人大牵头、属地落实、司法赋能、多方协同的全域共建格局。

经费保障夯实运行根基。县财政将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站点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站点日常运转;县人大常委会统筹上级专项立法经费,设立考核奖励资金,以正向激励激发基层站点履职活力。
制度建设明晰工作边界。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规程、工作规则、信息员工作职责等系列管理制度,结合基层实操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落地的“七步工作法”,按照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意见收集、形成初稿、集体会商、逐级上报、资料归档全流程闭环开展工作,让基层立法征询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研学交流锻造专业队伍。坚持外出取经、内部互鉴相结合,分批组织各基层立法联系站点工作人员赴长沙望城、衡阳衡南、广东珠海、广西全州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建设经验,补齐业务短板,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立法征询、民意研判、文稿梳理综合能力。

收集社情民意,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本功能。如果联系点只是挂个牌子、设个办公室,群众很难主动走进来。最好的阵地是群众本来就爱去的地方。因此,江华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从织密基层网络入手,打破阵地壁垒,从“单打独斗”转变为“站点融合”,实现“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的转变。沱江镇山寨村整合基层立法联联系站点、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形成“三位一体”的多功能平台;水口镇幸福社区推动基层立法联络站、矛盾纠纷调解室和普法基地三站合一,同步落地立法征询、纠纷调处、法治宣传三项职能;沱江镇萌渚社区推动立法联络站与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在社区公园议事亭设置立法意见征集箱,依托群众日常休闲场景打通民意征集“微通道”,让立法征询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针对基层群众熟悉民生实情但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行业专家精通法理但脱离一线民情的双向信息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建由执业律师、法学专家、一线执法骨干构成的20人立法人才库,创新建立“群众提、代表汇、专家炼”三级民意转化模式,同步落实“1+1+1”结对机制,即1名律师、法官、检察官挂钩联系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智库团队双向做好语言转化工作,既将晦涩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的群众语言开展普法解读,也将群众原生态民情诉求提炼为规范严谨的立法建议。进站法官、检察官兼任专职立法辅导员,同步开展法规解读、以案释法、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完整构建“立法-司法-修法”工作闭环,搭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内外衔接的全域工作体系。

跳出单一立法意见征集固有职能,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单向收集民意,向立法赋能、基层治理“双向奔赴”转型,建立“立法、治理”双轨运行机制。针对群众最怕的“提了白提”,将群众反映强烈、但尚未列入立法计划的共性问题,转化为人大监督议题或人大代表建议,推动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同时健全全链条反馈机制,公开意见采纳详情,对未被采纳的建议逐条说明缘由并点对点短信反馈,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可感可知、有据可查。
与此同时,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党建工作、基层治理工作等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质效和社会影响力。既注重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又讲好“立法故事”,努力打造成法治宣传、普法学法的重要阵地。同时,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了解立法需求,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五年来,依托基层立法站点下沉一线,全县累计办结群众身边“微小事”“微实事”166件,提供免费公益法律咨询78次,协助、配合调解矛盾纠纷164件。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22场次。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固基础、健机制、强队伍、展功能,坚守立法为民初心,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持续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为更高水平法治湖南建设贡献基层人大力量。
(作者系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终审:王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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