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以来,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应用尽用,取得较好的成效。2019年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从73.5%上升至今年的97.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4.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4%,认罪认罚的核心业务数据稳居全市前列。
主动担当作为,先试先行积极推动
一是寻求上级指导。主动向市检察院多请示、多汇报,积极寻求工作指导。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新林两次来院专题调研指导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鼓励先行先试、创造经验,按照发愤图强、实干争先要求,加快推进办案场所、录制设备等硬件建设,加强检察人员培训,使检察人员更快、更好适应在镜头下履职办案,加深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二是争取多方支持。区检察院多次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专题汇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三是立足高位推动。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高三部”指导意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在落实工作开展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在刑事检察部门分设多个专业化办案团队,按案件类型和繁简程度,实行案件分流、分类和专门办理。坚持周通报、月分析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促进办案机制规范化。同时,结合株洲市“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在提升履职能力的专业化上下功夫,开设检察官联席会议微课堂、开展“我的案例我来讲”活动,不断提高员额检察官法律监督、矛盾化解和量刑建议能力。
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设置规范司法文书、科学配置内部审级、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等三道“防捕墙”,促使侦查机关收缩提(报)捕裁量权、压缩员额检察官批捕裁量权,今年一季度该院诉前羁押率降至14.75%,诉前羁押人数(人均)1.00,比全省均值低37.16%,创历史以来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两个新低。有序扩展员额检察官的不诉裁量权,从四类轻案拓展到八类,2019年来共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352名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期间,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该院一律对其进行社会调查,将其家庭成员作为社会调查的必要内容,对被押、被诉后可能波及多名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弱化的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能不诉的尽量不诉。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宾某时,发现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经过向公安机关调取其户籍资料核实后,鉴于其自首、全额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二是确保量刑建议精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审查逮捕阶段要求公安补充查明各种量刑情节,做足做细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实体从宽”,鼓励员额检察官自主开展社会评估调查,请求侦查机关依托社区民警主动向社区矫正机构提交委托函,争取在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同时完成调查评估,为适用非监禁刑创造条件,目前已全面启动对涉校学生案件自行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立足“程序从简”,以株洲市公检法司会签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适用为契机,对常见的9个罪名制定“菜单式”指引,普遍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同时压缩内部文书制作,能简则简,力争在10天之内审结。三是释法说理减少对抗。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针对认罪认罚后犯罪嫌疑人上诉的问题,坚持理法并举,做好具结前释法说理和判决后答疑解惑。善用制度制衡,有效利用抗诉手段提升震慑效果,例如对涉嫌贩卖毒品的唐某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法院采纳从宽的量刑建议判决后无正当理由上诉的行为提出抗诉,体现了最高检提出的“抗是为了不抗”的工作目标。
推进认罪认罚“同录”,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全面依规开展。该院迅速行动,在2月中旬已全面铺开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尤其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减少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应诉成本及司法机关的司法成本,投入资金采购集智能化、数字化为一体的智慧检察远程提讯系统,设立专项工作区,增设值班律师席位, 配套了壁挂式“数据采集站”和“科大讯飞”智能语音系统,以实时、可视、安全的方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换取承办人和律师、当事人少跑路。例如办理的山东济南刘某某网络犯罪案件,以远程讯问和远程认罪认罚“同录”为各方(辩护人在外地)节约差旅费、误工费和核酸检测费共计8770元。二是做好结合文章。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把多个程序做好嫁接,对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将认罪认罚“同录”工作与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听取意见融合,设计了集讯问、公开听证、刑事和解、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等多个功能为一体的专用“同录”室。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将认罪认罚“同录”与讯问和听取意见融合,添配了便携式设备,方便用于看守所提审和现场办案,进一步节约诉讼资源,确保程序上从简从快。三是多维加强宣传。完善前置告知程序,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当场扫描专门定制的二维码获取相关政策和权利义务内容,印制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政策宣讲手册,放在受案大厅供犯罪嫌疑人阅读。还在辖区内的38个小区张贴相关政策的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拓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影响。
注重沟通协调,合力推动制度执行
一是推进检警联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督促侦查机关在侦查环节开展认罪认罚告知、教育工作,并通过周例会、季度刑事诉讼研判会,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对重点案件重点推进,仅用10天就对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1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二是推动检律互促。与区司法局、律所建立律师值班制度,现有6名律师驻院值班,通过文件对值班律师的值班时间、地点、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保障值班律师阅卷权,完善证据开示,保障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进行充分协商,保障无辩护人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2019年以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653人。三是推行检法协商。就认罪认罚量刑采纳、程序规范共研讨、提需求、解难题、促合力,对法院调整量刑建议的情形每月汇总研判,调整幅度在3个月以内的,通过协商一般不予变更;法院调整量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对调整幅度跨档的,及时反思、总结或提出抗诉。与区法院协调实行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出庭、集中审理”办案模式,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75件,适用率52.04%,初步显现了程序简化、诉讼便捷、效率提升的效果。
强化多元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
一是加强动态监管。建立认罪认罚规范化讨论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类案梳理,梳理近三年相同类型案件的判决情况,将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依托统一业务系统2.0智能办案辅助工具,提供可靠的量刑参考数据。制定出台《内部工作畅通和管理协调机制》,综合业务部门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研判、情况通报进行动态监督,形成横向监督合力。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承担起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带头认真遵守“三个规定”,落实办案责任。健全报备机制,要求员额检察官将自行决定起诉的案件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文书报备给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对不当的处理意见可提出意见或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体现纵向监督价值。三是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文书公开、法院反馈、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监督认罪认罚工作全过程,开展公开听证90案319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185人次,门户网站公开办案流程信息3208条、法律文书1604份。此外,还将在本届内邀请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检察工作,如检察开放日、联合走访普法、检察宣告、专题工作调研座谈等,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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