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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生态环境监督“六字经”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21年第8期   作者:田刚  时间: 2021-09-02   上传:redcloud

  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持续抓好跟踪问效,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人大担当。

  近年来,会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等手段,持续抓好跟踪问效,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人大担当。

  坚持“听”与“议”,推动形成生态环境监督的长效机制。会同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每年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列入重大监督议题,依法实施监督。2018年,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全国生态名县建设的决议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听取和审议政府环保工作报告纳入年底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议程,由县人大代表对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议,高位推进“一府两院”履行“齐抓大环保”责任。会同县人大在怀化市率先将听取和审议政府环保工作报告列入大会议程,并形成制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不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全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如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境内禁止网箱养鱼、河道采砂及其他破坏渠水湿地行为的决议,确保渠水湿地公园顺利创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调整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议案并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开展污染防治、保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情况作为重点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予以交办。

  开展“查”与“评”,确保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5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对与生态环保相关的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土地和农村建房管理“一法一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或立法调研;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渠水和巫水河流域水体污染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县城和集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医疗废物处理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或视察,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反馈情况及交办整改意见。2017年至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等承担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要职能的相关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及满意度测评,积极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合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抓实“学”与“办”,着力解决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环境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辅导讲座,动员人大机关干部参与“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为基层赠送法律宣传读本。同时,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怀化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明确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和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开展监督,积极推动基层和群众身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并督促2017年、2018年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及时整改,跟踪督促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今年上半年,会同县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各项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城市标准。

  (作者系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通道侗族自治县代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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