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吉首市人民法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抓捕一名“老赖”,当场执行到位五万余元,并对“老赖”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当晚7点左右,正准备吃晚饭的青年突击队队长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律师举报电话,称“老赖”彭某的车停在八月楼停车场,人应该就在附近活动。她放下碗筷迅速集结青年突击队与执行110干警奔赴执行现场。
李某与彭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于2018年11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在协议达成后彭某仅履行了5万元后就开始躲避执行。
在荣昌坪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经过一个多小时摸排和搜查,成功将被执行人彭某抓获。被抓获后彭某仍不思悔改,不仅拒绝履行,还对工作人员大呼小叫,法院当即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但经过承办法官一番严厉批评教育后,彭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亲朋好友,当场将5万余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
考虑到彭某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已主动履行,法院决定取消对他的拘留,但罚款1000元,以示惩戒。彭某主动缴纳了罚款,还为自己先前的恶劣态度道歉,并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扫描关注人民之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