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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

社区矫正法施行首日受处罚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廖益松 王志刚  时间: 2020-07-07   上传:redcloud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自2003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试点到法律通过,历时16年。安乡县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矫正法,进行专题讲座5次;每天参加全省社区矫正法知识有奖竞答;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矫正法相关业务知识闭卷考试;全面学习和理解这部法律,精准发力,促进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坚守法治和人权保障底线,坚持一般矫正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矫正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佘某,男,19岁,4岁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一直由奶奶带养,高中二年级时辍学。后到长沙学厨师期间沉湎于网络游戏,2019年10月20号深夜,趁被害人熟睡之际,盗走手机并微信消费40多元,三小时后被民警抓获。今年6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交由我县对其进行社区矫正。

  由于从小离开父母,缺少管教,性格内向、懒散,整天沉湎于网络,混迹于网吧,经常编造各种理由向母亲要钱,家人恨铁不成钢,随他流浪。6月12日入矫以来三次不接听工作人员电话,两次不按规定参加学习。此前已通知佘某7月1日上午9点前到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参加学习,当日,工作人员三次提前电话催促他前来均拒接电话,后联系其家人帮忙查找并转达通知,直到上午十点半,其继父才在网吧找到了他陪同前来。佘某的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场给予训诫一次的处分,并组织他到敬老院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排解不良情绪,纠正不良行为,同时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征得家人和其本人的同意后,介绍佘某到我县一家大型餐饮店工作,学习一技之长,防止其破罐破摔,希望经过精准矫正将其培养成一个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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