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为纪念县级以上地方设立人大常委会40周年,安乡县人大联工委专程走访了历届来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听他们讲人大故事,叙人大情怀。下面是记录整理的一位与“人大”有着40年情结的老代表的故事)
1979年,是百废待兴的一年。历经“四次酝酿、三次搁置”的曲折过程,县级以上开始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
不过这些,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我所在的安乡县,是1980年设立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当时我在公社供销社工作,这年10月,我有幸当选为一名公社人大代表。喜欢爬格子的我从此与“人大”结缘。但是起初两年,我像大多数人一样,还没有从文革的影响中走出来,不敢笔锋触及敏感事宜,不敢理直气壮言论,更不要说很好履职了。我只能把事情看在眼里,把想说的话憋在心里,当一名名副其实的“举手代表”。
我以为我与“人大”只是路过,只有一个交点。但后来的发展却让我也惊叹我与“人大”后半辈子的情缘。
1984年7月,我被抽调到县人大机关参加新一届县人大代表的选举筹备工作(当时县人大机关地址还在县委机关大院内)。在参加筹备工作期间,我对人大代表职务有了全新的认识——严格“依法依程序”选举产生的过程决定了代表的分量,我甚至为自己曾经扮演的“举手代表”角色而暗暗羞愧。有一天,一名来访的客人说了一句“这么大一个单位,怎么连一块招牌都没有?”这句话无意中被当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涛白听到了,他立即找了几个同志商量,大家一致认为,县人大常委会虽然暂居在县委机关院内,但作为一级权力机关,为了方便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得有一块招牌。当时县人大常委会新建,处处要节约,大家就一致推荐我来写这块招牌。我硬着头皮,在库房里找来了一块废弃的旧招牌,洗刷后用白油漆刷好,在纸上反复练笔后,用仿宋体书写了“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八个大字。这是安乡县第一块“人大”招牌,挂牌那天还放了鞭炮。我也为这事自豪了很久。这块招牌一直挂在机关大门外,1989年6月,人大机关从县委机关搬迁至新址,这块招牌才换了下来。
1997年11月,我当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期间,我感觉到人大制度日趋完美,特别是在决定重大事项时所走的程序无懈可击。不久,我担任了我工作单位县棉麻总公司的工会主席,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从选职工代表到决定重大事项,我都借用了“人大”的“走程序”,获得一致好评。不久在《中国棉麻报》上登出一篇文章,题目是《职工代表过把人大代表瘾》,这篇文章被多家媒体转载。凡是按照这样决定的事项就没有后遗症,工会成了党组织的好帮手。
在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五年期间,我积极调研,大胆谏言,一针见血地履行监督。让“人大”意识融进血脉,渗入骨髓,因此也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代表形象”。卸任后不久我到龄退休了,但养成的“人大”习惯已经渗透到我的生活。之后我又担任了两届县政协委员,继续发扬在人大形成的风格。去年,我看到网络在引领舆论方面的作用,我通过市网宣协会提出了“关于网络意见引进人大、政协办案机制的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2012年至2016年间,我陆续被邀请参与本县人大志的编写。可以说,40年来,我就一直在与“人大”交织交错,情缘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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