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人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文件规定,创新人大工作思路,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四个规范”为抓手,保障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一是规范自身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镇人大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在争取支持上强自身。镇人大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动置身于镇党委的领导之下,定期向党委汇报人大工作。时刻与镇党委整体工作一盘棋、一股劲、一条心。在上级的关心支持和镇党委的重视下配强了人大班子,设有主席、副主席、人大专干。同时,在加强学习培训上强自身。通过微宣讲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此外,推行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帮助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拟定工作方案,全程指导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规定代表履职数量和质量,用务实的作风赢得民心。
二是规范管理机制。镇人大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会、用制度理事推动人大工作开展。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镇人大主席团按照1+4文件要求,结合镇人大工作实际,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镇人大借鉴在镇坪学习的经验,将辖区5名市代表21名区代表和62名镇代表重新进行分组,重大活动以团为单位,日常活动以选区为单位划分代表活动小组,按照活动有场所、履职有制度、活动有记录的要求搭建履职平台。搭建“一室”。分别在镇机关、14个行政村、3个社区共18个代表小组设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室,按照“七有”“七上”的标准搭建。编制“一册”。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一系列文件,梳理形成人大代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汇编一书作为代表履职的工具手册。建立“一档”。镇人大为每名代表建立了一份履职档案,代表履职档案包含:代表个人信息表、履职情况登记表、联系选民登记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登记表、参加活动登记表,以此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记录。切实做到工作推进有抓手、考核评价有依据。
三是规范履职行为。镇人大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人大工作,一是年度工作要点有计划。将每年两次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季度一次主席团会、代表调研活动等都列入工作要点。二是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有流程。规范了建议办理的移交时限,办理期限等内容。三是开展监督有依据。依法对干部学法用法,机关干部执法等开展监督。四是召开会议有程序,借鉴镇坪人大经验,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精心组织,会后抓好落实。
四是规范代表活动。镇人大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实施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每位人大代表每年重点联系的选民5人以上,日常联系选民不少于30人次,进室接待群众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法律宣传、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不于1项。镇人大组织的每一次活动,始终本着维护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助力乡村振兴,村民致富开展活动,做到了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组织,事后有成效,网上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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