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作关于《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摄影/蒋海洋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摄影/蒋海洋
7月16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次审议稿)再次引发热议。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作了关于三次审议稿的审议结果的报告。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三次审议稿进行分组审议。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住建厅逐条研究,对《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而后,法工委通过携稿进行实地调研,委托市州人大法工委调研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与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府法制办进行沟通协调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反复修改。
在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三次审议稿普遍表示认可。针对业主欠费催缴办法、公共部位经营收益的归属及使用、饲养动物管理、物业应急管理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讨论,或提出疑虑,或提供解决办法,现场气氛活跃。
三次审议稿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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