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与法工委在行政体制、机构设置上应当分开,但在工作机制上应当形成合力,分工不分家。
县级人大法制委如何依法运行?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厘清关系,明确法制委和法工委的职责分工,强化队伍建设,健全运行机制。
首先,厘清关系,明确法制委和法工委的职责分工。县级人大法制委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重点研究法规草案中的重大问题,着力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县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地方立法的具体事务,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和其他方面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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