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2015年3月13日14时许,颜某以成本价100元分给吸毒人员谢某0.25克毒品。当谢某开门准备离开时,公安民警当场将颜某及吸毒人员谢某、芦某某抓获,并从颜某家中搜出16.45克海洛因,2.3克甲基苯丙胺。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贩卖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说法】贩卖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无论非法买与卖均侵犯了这一客体,而从贩卖毒品罪的客观方面来看,本身就包含了贩与卖两个行为。因此颜某只要卖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了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无需以盈利为要件,故本案被告人颜某虽然贩卖毒品未盈利,仍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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