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资本市场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国美控制权之争”,在7年后才迎来最终篇章。
公司秘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原国美电器集团董事会主席陈晓因违反从国美离职时签订的《协议》约定的承诺义务,需向国美全额退还《协议》对价款1000万元。
国美创始人、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因商业犯罪被拘后,2009年1月,陈晓以职业经理人身份临危受命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随后黄光裕、陈晓之间就国美控制权爆发争端。
2011年3月,陈晓辞去在国美的职务。当年5月,陈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不看好国美的言论,披露信息同时包括了对国美供应商关系,财务问题提出的质疑。
国美随即做出反应,一方面在官方回应中强调报道中陈晓观点与国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另一方面,国美对陈晓违反当初约定一事提起诉讼,索要1000万元的对价款。
在此之前,国美控股公司与陈晓曾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约定陈晓向国美控股公司作出“包括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在内”的各项承诺,同时约定国美控股公司向陈晓支付税后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陈晓履行《协议》项下各项承诺的全部对价。
此后,国美胜诉,陈晓多次上诉均无功而返。
陈晓离职后爆国美财务漏洞惹官司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显示,在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晓与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做出了二审终审判决。判决称历经两审法院的调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可以确认陈晓违反了《协议》的承诺,向他人披露了国美的相关资料。陈晓违反了《协议》约定的承诺义务,应当依据《协议》约定,向国美全额退还《协议》对价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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