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启斌现为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其在2008年担任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就积极参加视察、调研、座谈、专项工作评议活动,提出议案和建议40余件。2012年2月,在衡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上,他一连领了4个奖:被评为优秀市人大代表,提交的两个议案均被采纳并评为优秀议案,还有一个建议被评为优秀建议,创衡阳市人大设立以来,人大代表一次获奖数量最多的记录。
2014年1月,在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肖启斌被选举为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后,他勤于思考,3年提出34件代表建议,他敢于建言,每年花在人大工作的时间超过50天(次),真正起到了一个省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
3年撰写代表建议34件
随着中央和省委依法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2014年1月27日,肖启斌当选为湖南省人大代表。2月初,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就要召开。在短短的十多天时间里,令人想不到的是,在第一次参加省人大会时,肖启斌就提出了《关于充分调剂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议》、《关于建立违反法定程序干扰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备案登记制度和说情公开制度的建议》、《关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的建议》等6件建议,并跟踪督办,切实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如《关于充分调剂使用党的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议》被中国青年报、中新社、潇湘晨报等媒体报道后,先后有数百家网站转载,省政府修改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关于建立违反法定程序干扰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备案登记制度和说情公开制度的建议》被省高院康为民院长修改后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作为建议提出,被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报告中采纳;《关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的建议》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后决定采纳;而依法对陈铭错案的监督,促进法院依法赔偿了陈铭的损失239万元。
在2015年的省人大会上,肖启斌提了《关于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操作进一步规范的建议》、《关于引入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独立调查人,促进依法信访和息访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建议》、《关于简化财产保全程序的建议》、《关于防止公安、检察机关以监视居住之名,行拘留之实的建议》等13件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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