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101次会议。
会议现场。
1月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101次会议。会议决定于1月9日至10日在长沙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许又声,副主任谢勇、刘莲玉、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湖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查批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审议和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率团访问俄罗斯、丹麦、瑞士三国情况的书面考察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听取了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服务工作规范》修改情况的汇报,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关于2016年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情况和第二十期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培训班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
会议研究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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