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员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副厅级),刘岳辉花了整整20年的时间。
因受贿612万元,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今年1月,刘岳辉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同时,对其受贿犯罪所得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刘岳辉不服,提出上诉。
12月27日,记者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刘岳辉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近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情人不用出钱就成了股东
曾玲(化名)是刘岳辉的公开情人。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曾玲在电话中跟刘岳辉提出,想在某酒店租一个门面开花店。刘岳辉便想到了该酒店的开办者张某,自己和他关系很好,从1994年认识后,经常约着一起吃饭、打麻将。
在一次聚会上,刘岳辉向张某提及此事。张某称,开店辛苦又不赚钱,自己有家现成的公司,主要做环保设备,并提议“不如让曾玲一起来搞”。当时,张某还表态由他出资,不用刘岳辉和曾玲出钱,“有钱大家一起赚”。
刘岳辉供述,他和曾玲笑了笑没做声,表示默认了。
随后,张某自掏腰包送了300万给曾玲入股。
2011年3月28日,经工商登记,这家环保设备公司更名为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资金由1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曾玲持有公司30%的股份,并每月可拿数千元工资。
2013年11月,曾玲索性辞职,到该公司任总经理,每月领取8000元的工资。
他对公司的关照“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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