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签名,罚你没商量。
近年来,市场经济被异化为“眼球经济”,某些人的道德素质堕落到“贫困线”以下,诚信缺失不再是局部的个体行为。更有甚者,失信竟然侵入司法领域,虚假诉讼愈演愈烈,逃避执行、规避制裁日渐盛行。面对如此怪现状,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剑辉掷地有声:“失信猖狂,诚信不彰;弘扬诚信,必惩失信。”
天网恢恢,步行街上首次“晒老赖”
10月31日下午,在车水马龙的长沙市黄兴路步行街中心广场,天心区法院举行了“失信黑榜发布暨执行兑现活动”,一时广场上人头攒动,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在这场主题为“弘扬诚信、严惩失信”的专题活动中,天心区法院通过黄兴广场周边数块大型电子显示屏,公开了52名“老赖”名单,包括被执行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执行案号、身份证号码、执行标的数额等信息。同时,在活动现场,法院还向38名执行申请人兑付了3079万余元执行款。拿到执行款的执行申请人兴高采烈,感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其中一位申请执行人更是手持锦旗,激动地向法官连声致谢。
天心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彭伟透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天心区法院此次“出重拳”,在繁华的商业步行街晒“老赖”名单,意在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为了弘扬诚信、制裁虚假,天心区法院复查了一批案件,惩治了一批不诚信当事人。
伪造签名,罚你没商量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某伪造重要证据行为罚款5000元,限于2016年11月24日前交纳。”11月21日,天心区法院对一起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于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于某亲属当天就向法院缴纳了罚款。
据该案再审的审判长彭丁云介绍,该案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07年,百珂飞公司与某网络会所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某网络会所向百珂飞公司购买价值150万元的电脑设备并分期给付货款,同时某网络会所还向百珂飞公司提供了由“肖某”和“姜某”签名的《财产担保书》,由“肖某”和“姜某”义务提供担保。后因产品质量和付款问题酿成纠纷,百珂飞公司将某网络会所、于某、“肖某”和“姜某”诉至天心区法院。天心区法院处理了此案并予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肖某与姜某向法院提出申诉,声称其被假冒签名而承担担保责任。2016年1月,天心区法院裁定再审本案。经再审查明,于某提供的含有“肖某”、“姜某”签名的《财产担保书》并非肖某、姜某两人所签字,属伪造证据行为。
为了弘扬诚信、制裁虚假,严厉打击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天心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于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于某亲属当天向法院缴纳了罚款。我们了解到目前本案当事人已就买卖合同纠纷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再审期间,百珂飞公司已撒回了对被冒名的肖某、姜某的起诉。
虚假作证,终究自食苦果
天心区法院董燕法官开庭审理陈某诉江某、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陈某诉称,江某于2015年2月17日向其借款14万元整,出具借条,并以房产作抵押,双方约定半年内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江某一直拖欠不还,故江某及其丈夫向某,应当共同向陈某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向某认为这一笔借款是由于江某赌博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他不应该承担共同偿债责任,还申请了证人邓某出庭。邓某签署了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后说:“江某借钱的事情我清楚,因为我当时在麻将馆,而且江某借钱就是用来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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