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湖南省通信条例(草案)》。摄影/陈柳
通信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当前,我省通信业多项重要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后,2015年我省4G通信网络用户1298万,占移动电话总数的24.9%,排全国第20位;固定宽带用户普及率排全国第21位;光纤宽带用户占固定宽带用户总数的比例排全国第24位。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许继金说,通过大量调研表明,我省通信设施建设和维护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通信服务存在的资费不透明、骚扰电话和垃圾信息泛滥、通信信号覆盖不到位、通信安全存在诸多隐患等问题,老百姓反映强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向德伟介绍,1998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制定《湖南省通信条例》,对促进我省通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对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全面清理。原《湖南省通信条例》由于出台时间较早,邮电体制重大改革后实行电信和邮政分离,原条例中关于邮政方面的内容与《湖南省邮政条例》存在内容重复和明显不协调的地方,且关于电信方面的规范明显不适应社会实际需要。为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原条例,适时制定新条例。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收到省通信管理局起草的《湖南省通信条例(草案送审稿)》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网、红网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书面征求了全省14个市州相关部门意见,组织实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立法座谈会、部门协调会等。10月9日,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湖南省通信条例(草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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