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作关于全省立法工作情况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全体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展开热烈讨论。
11月11日,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出席会议,秘书长彭宪法主持会议。
此次座谈会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和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总结立法经验、分析立法问题、解决立法疑难,使地方立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领改革。全体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就立法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积极交流探讨,部分市州代表还对省人大常委会今后的立法工作及市州的法规报批工作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韩永文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湖南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对地方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设区的市、自治州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地方立法工作带来了新气象,一定要准确把握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立法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弘扬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增强地方立法特色,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立务实管用的法。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全省立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立法工作保障,进一步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努力将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谢勇要求要改进法规立项工作,加强立法计划论证;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建立多方参与的法规起草机制;完善审议方式,保证审议质量;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对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的指导工作机制和审查批准工作机制等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各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省政府法制办、省委改革办、省编办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扫描关注人民之友微信